关于印发《关于加强 新城医疗卫生资源规划配置的方案》的通知 ( 2021-03-04)
索取号 | 发布时间 | 发布机构 | 文件编号 | 备注 |
076478684Q/2021-00047 |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沪卫规划〔2021〕3号 |
临港新片区管委会,浦东新区、嘉定区、青浦区、松江区、奉贤区卫生健康委: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1〕2号),支持新城高水平规划建设,满足新城人民群众高品质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我委制定了《关于加强新城医疗卫生资源规划配置的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3日
关于加强新城医疗卫生资源规划配置的方案
为落实市政府《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府规〔2021〕2号),支持新城高水平规划建设,满足新城人民群众高品质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现就加强新城医疗卫生资源规划配置,制定本方案。
一、资源规划配置目标
加快推进新城优质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到2025年,建成与新城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整合型、智慧化、高品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成为新城发展的重要支撑,助力新城成为引领高品质生活的未来之城、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人民城市建设的创新实践区、城市数字化转型的示范区和上海服务辐射长三角的战略支撑点。
二、资源规划配置原则
(一)坚持高标准配套
坚持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定位,按照不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标准,适度超前配置医疗卫生资源,服务新城建设发展。
(二)坚持健康需求导向
明确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与结构,加快市级优质医疗资源向新城扩容下沉,更好地满足居民健康需求。
(三)坚持科学规划配置
根据不同新城功能定位和人口规划,加快补短板、增功能、提能级,注重资源集约共享,提高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效率。
三、资源规划配置标准
(一)机构设置
1.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要设置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爱国卫生与健康促进、急救、血液、综合监督执法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或分支机构(站点),向辖区内提供专业公共卫生服务并承担相应管理工作。其中:
——超过100万人口、区域面积较大、区域内未设置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新城应设置分中心,分中心选址应满足30分钟覆盖本区域的应急响应能力要求。
——新城精神卫生防治职能由所在区精神卫生防治机构承担,人口增量特别大的新城,可通过新建、迁建或改扩建所在区精神专科医疗机构等形式,增加精神卫生防治资源。每5-10万人设置1所社区心理健康服务点(包括心理咨询等)。
——应设置视觉健康预防干预中心(可挂靠相关专业机构)、视觉健康规范诊治中心(可挂靠相关医疗机构)、口腔健康中心(可挂靠区牙病防治所等机构),承担视觉健康、口腔健康服务管理工作。
——应有具备开展区域爱国卫生运动、人群健康教育与促进相关技术指导功能的服务站点。
——每个新城设置不少于1家的急救分站和献血点位(包括献血屋或流动采血车)。
——区域内未设置卫生监督机构的新城,按照每20-30万常住人口(1至2个街镇)设1个卫生监督工作站点,人员由区监督所派驻。
2.公立医院。新城应至少设置1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1家区域性医疗中心和1家中医医疗机构,并根据健康需求,规划设置儿童、妇产、精神、肿瘤、传染病、康复等专科医院。新城应加强“平战结合”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和救治体系建设,设置不少于1家发热门诊。
3.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原则上每个街镇设置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3-5个居委会、1-2万常住人口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每新增5-10万人口,增设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分中心。根据人口分布与周边医疗资源供给,相应配置发热哨点诊室。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具体标准参照《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建设指导标准》。
4.社会办医疗机构。按照每千常住人口不低于1.5张床位为社会办医院预留规划空间,同步预留诊疗科目设置和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空间。100张床位及以上的社会办医院设置、个体诊所等其他基层医疗机构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
(二)床位设置
1.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不少于6.5张。其中,根据常住人口规模合理配置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医院隔离留观床位按照发热门诊标准进行设置,专科医院床位数按照服务需求进行设置。
2.中医类医院床位。每千常住人口中医类医院床位数不少于0.7张。
3.护理和康复床位。按60岁以上户籍人口0.75%的比例配置长期护理床位,按每千常住人口0.25张的要求配置康复床位。
4.儿科床位。三级综合医院和承担区域性医疗中心任务的二级综合医院应当设立儿科床位,床位数原则上为医院核定床位的5%,最低不少于30张,每千名0-14岁常住儿童床位数不少于2.2 张。
5.产科床位。原则上按照医院核定床位的5%进行配置,区域内每千分娩量产科床位数原则上不少于26张。
6.精神卫生床位。每千常住人口精神卫生床位数不少于0.64张。
7.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每千常住人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达到0.65张,新建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按1-1.5张/千人口标准设置床位,至少设置100张床位。设置发热门诊的社区至少再增设2张隔离留观床位。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可适当降低床位设置标准。设置为社区医院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按标准设置病房床位。
(三)人员配备
新城应根据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形成规模适宜、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其中:
1.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不少于3.0人,注册护士数不少于3.9人。
2.每千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0.45人以上。
3.每千常住人口中医医师数达到0.6人及以上。
4.每千名0-14岁常住儿童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少于1.55人。
5.每10万人口精神科执业(助理)医师数不少于4.2人。精神疾病防治专业人员按照每100万常住人口不少于5人的标准配置。
6.口腔健康中心口腔公共卫生人员不少于4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口腔科从事口腔公共卫生工作的医护人员不少于2名。
7.每5万常住人口眼科执业(助理)医师不少于1人,每万常住人口验光师不少于 1 人,视觉健康(眼病防治)人员按照每100万服务人口不少于20人。
8.每万人口卫生监督员数达到0.75名,相应配备一定数量的行政辅助人员。
四、资源规划配置定位和建设项目
(一)嘉定新城
根据面向长三角服务百万人口的、独立的综合性节点城市功能定位,在加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北部院区、上海市中医医院基础上,引入优质医疗资源,构建优质高效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1.市属三级医院(院区)项目。推进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北部院区医疗科研综合楼、上海市中医医院嘉定新院建设。
2.区属区域性医疗中心(院区)项目。推进区中心医院三期建设,改造区中心医院旧大楼。迁建区中医医院。
3.社区卫生服务项目。新建嘉定新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公共卫生项目。异地新建区公共卫生综合大楼,新建区精神卫生中心门诊部、区牙病防治所分所,迁建区血站,改造区妇幼保健院旧大楼。
5.社会办医项目。引入骨科、精神科等专科医院。
(二)青浦新城
建设与上海对外服务门户城市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定位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着力打造示范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样板间,成为健康长三角建设的排头兵。
1.市属三级医院(院区)项目。新建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新城院区。
2.区属区域性医疗中心(院区)项目。迁建区中医医院,推进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青浦分院科教大楼改扩建及肿瘤放化疗中心项目。
3.社区卫生服务项目。新建新城一站大居(二期)、四站大居和新夏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公共卫生项目。强化公共卫生体系建设,迁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进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达标建设,新建区牙病防治所、区眼病防治所。
5.其他项目。引进若干特色品牌社会办医机构。
(三)松江新城
牢牢把握长三角G60科创走廊发展重大机遇,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深化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引进与合作,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打造与松江新城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助力“科创、人文、生态”现代化新松江建设。
1.市属三级医院(院区)项目。推进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南部院区二期工程建设。
2.区属区域性医疗中心(院区)项目。推进松江区中心医院改扩建。新建方塔中医医院总部院区,推进南部院区改扩建。迁建上海市第五康复医院。
3.社区卫生服务项目。新建广富林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永丰街道第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车墩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推进方松街道、永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改扩建。迁建岳阳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公共卫生项目。迁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利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分旧址改建,新设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中心。推进区精神卫生中心、妇幼保健院二期、妇幼保健所、医疗急救中心、血站、区卫生培训中心改扩建。新建区眼病防治所、区眼病防治中心、南部大居急救分站、中山街道急救分站和大学城爱心献血屋。
5.社会办医项目。引入国际品牌医疗中心,改扩建上海申园康复医院。
(四)奉贤新城
围绕“新片区西部门户、南上海中心城市、长三角活力新城”定位,建设高品质医疗资源集聚区,初步建立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运行高效、富有韧性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1.市属三级医院(院区)项目。新建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奉贤院区、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奉贤院区,建设国际和平妇幼保健院奉贤院区。
2.区属区域性医疗中心(院区)项目。推进区中心医院感染门诊加层等项目建设。
3.社区卫生服务项目。迁建青村镇、金汇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公共卫生项目。新建区公共卫生中心,异地扩建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国家热带病研究中心)。
5.社会办医项目。引进若干特色品牌社会办医机构。
(五)南汇新城
按照建设“具有较强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和开放创新、智慧生态、产城融合、宜业宜居的现代化滨海新城”的发展定位,适度超前配置基本医疗卫生资源,构建与新片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全覆盖、高水平、有特色、强保障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1.市属三级医院(院区)项目。推进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临港院区医疗科研综合楼建设。
2.区属区域性医疗中心(院区)项目。新建浦东医院临港院区;引入优质中医医疗资源,建设1家中医医院。
3.社区卫生服务项目。新建申港、万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迁建书院、四团平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4.公共卫生项目。迁建浦东新区精神卫生中心,新建临港公共卫生中心,推进急救站点补点建设。
5.社会办医项目。引进若干特色品牌社会办医机构。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区和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要把新城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工作列入区域规划和年度工作目标,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属地责任,加快推进落实新城卫生健康发展的各项举措。
(二)落实资金保障
市级建设财力对属于市级建设财力保障范围的规划项目(不包括投资体制需要另行研究确定的项目)给予全额定额支持。区级建设财力对属于区级建设财力保障范围的规划项目给予全额定额支持,临港新片区建设项目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于列入国家卫生健康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共建的医疗卫生设施,根据委市合作的有关约定,安排地方建设资金。
(三)强化监督评价
建立新城医疗卫生资源规划配置监督评价机制,成立评价工作小组,开展资源配置进度和效果评价,及时调整优化资源规划和布局。
原文链接:http://wsjkw.sh.gov.cn/xzsp/20210304/197af8fc8bdc4be39040289c63a769f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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