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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 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1-03-01)

时间:2021-03-13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索取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备注
076478684Q/2021-00019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沪卫发〔2021〕4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各委直属单位 :

  现将《2021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2月8日

   

  2021年上海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构建新发展格局起步之年,也是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始之年。上海卫生健康工作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毫不放松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持续深化健康上海建设,加快新城医疗资源布局,推动卫生健康数字化转型,积极构建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卫生健康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服务国家和城市发展。

  一、坚持人物同防,有力有序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

  1.加强疫情分析研判。高度关注境内外疫情趋势、病毒变异、疫苗接种等情况,发挥专家专业优势,组织高校、研究院所、医院、疾控等专家,科学开展分析、动态评估,因时因势调整防控策略。

  2.加强疫情监测预警。发挥好“监测哨”作用,持续加强发热门诊和社区发热哨点诊室能力建设,加快仁济东院等6个市级医院发热门诊建设进度,切实发挥“监测哨”作用,加强预检分诊,严守就诊入口关、预检关、诊室关、检查关,坚决杜绝漏诊。依托大数据和公共卫生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增强早期监测预警能力。

  3.坚持人物环境同防。严格实施入境人员闭环管理,确保闭环转运措施落实到位。加强进口冷链食品和高风险非冷链集装箱货物等管控,持续开展相关环境监测。

  4.强化能力储备。持续提升核酸检测能力,确保检测质量和实验室生物安全。继续坚持“四集中”原则,加强院感防控,不断提升疾病治愈率。完成儿科医院传染病大楼改建,做好22家后备医院储备。

  5.强化突发事件处置。落实全市应急医用物资实物和产能储备。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相结合,加强流调排摸、区域管控等培训演练,强化措施督导落实,一旦发现散发病例和应急突发情况,依法依规、科学精准开展流调排查、处置。

  6.稳妥有序推进疫苗接种。逐步扩大接种范围,合理设置接种点,配备必要冷链设备、注射器材和急救药品等。加强人员培训,规范疫苗储运、接种和信息报告,强化医疗救治保障,根据国家要求,稳妥实施、压茬推进重点人群接种工作。不断完善预防接种规范和要求,持续提升接种服务能力。

  7.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制定出台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的实施意见。构建广覆盖、立体式、信息化的全媒体传播渠道,广泛开展科普宣传,推行市民健康公约,推广公筷公勺、分餐制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二、坚持着眼长远,织牢织密城市公共卫生防护网

  8.推动“公卫20条”落地落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推动各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市公共卫生建设大会精神和本市公共卫生体系“1+5+1”政策文件,全面提升防控和救治能力,打造公共卫生最安全城市。

  9.加快推进公卫三年行动计划。坚持预防为主,聚焦应急管理、能力提升、惠民服务、支撑保障等加快实施第五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中期评估,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推进。

  10.推进疾控体系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市疾控中心新建工程和区级疾控中心能力达标建设工程,建设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国家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应急平台和一批高水平实验室平台。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推动形成功能互补的全市实验室检测网络。加强流调队伍整建制建设,加快建设卫生应急移动防疫中心,切实提升公共卫生应急处置能力。推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系统与城市运行“一网统管”结合,提升公共卫生现代化治理能力与水平。

  11.强化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落实各级公立医院公共卫生职责,加强传染病救治资源配置,推进分层级、分区域应急医疗救治体系建设,完善救治网络。提升市级综合医院和区域性医疗中心感染科(传染科)综合诊疗能力和复杂重症患者救治能力。加快公共卫生应急救治能力储备,建立后备定点医院整体转换机制,完善应急状态下医疗卫生机构动员响应、人员调集、征用腾空和区域联动机制。

  12.加强公卫学科和人才建设。积极发挥市重大传染病与生物安全研究院和市传染病与生物安全应急响应重点实验室等的人才储备、技术支撑和决策咨询等作用。加强“病原微生物与生物安全”等10个重点学科建设。加大人才引育力度,2021年纳入公共卫生优秀学科带头人和青年人才培养计划的人才不少于80人。建成一支平战结合、不少于4000人的公共卫生应急处置预备队。

  三、坚持两端发力,构建更高水平医疗服务体系

  13.优化整合型医疗服务供给。积极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布局合理的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把市级医院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疑难杂症诊疗中心,推动形成临床医学专科“振龙头、强主体、展两翼”的发展格局,争取更多的国家医学中心、国家区域医疗中心落地上海。根据国家新版三级医院评审标准,完善本市医院评审体系,继续做好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再完成20家左右区域性医疗中心认定,让区域性医疗中心更好发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等功能,打造成为群众“家门口的好医院”。推进新一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和能力提升,启动建设社区医院,加强社区康复、儿科、护理、公共卫生等能力发展,提升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专结合”“医防融合”综合服务能级。

  14.推进服务智慧化。推动健康服务数字化转型,依托“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平台,推出更多医疗服务应用场景。试点电子医保就医册工作,开展5G+医疗健康应用试点。深化出生、医疗付费、医保报销等“一件事”便民应用。牵头推进职业健康‘一件事’。加快发展互联网医院,提升“互联网+医疗”和远程医疗服务能力。强化数据安全和网络安全。

  15.提供高品质医疗服务。培育发展大健康产业,拓展国际医疗旅游服务。推进家庭医生服务市场培育试点,培育家庭医生服务品牌,探索社会办全科服务机构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模式。鼓励和支持自贸试验区引进国际优质医疗集团,打造高端医疗服务品牌。研究推进医学人工智能发展的支持政策。

  16.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坚持中西医并重和优势互补,打造中医药发展高地,打响“海派中医”品牌。启动实施第四轮中医药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新一批上海市名中医遴选。全面构建“区域+专科专病”点面结合、全专互补的上海中医医联体新模式,实现东西南北四大区域全覆盖,区域内中西医医院全覆盖,专科专病全覆盖。

  四、坚持找准定位,服务城市发展大局

  17.发展高水平临床研究。推进临床研究平台建设,加快形成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转化医学中心为龙头,以市级医院临床研究中心为骨干,生物医药企业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同参与、医工紧密结合的临床研究体系,发展高水平临床研究,助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

  18.加快新城医疗资源布局。完善5个新城优质医疗资源布局。每个新城至少配置1家市级三甲综合医院,提升瑞金嘉定院区、六院东院、市一南院服务能力,启动中山青浦院区和新华奉贤院区建设。同步建设区域性医疗中心、社区卫生、公共卫生等项目。

  19.推动长三角协同发展。完善长三角卫生健康一体化平台建设,推动一体化合作备忘录、长三角区域公共卫生合作协议落地落实和疫情联防联控。推动长三角卫生健康领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标准统一。加快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优质医疗资源布局,推进长三角(上海)智慧互联网医院和公共卫生(网络)电台建设。持续推进长三角居民电子健康档案互联互通工作。联合长三角地区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标准案例库建设,提升长三角中医人才培养质量。

  五、坚持三医联动,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

  20.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政策协同。不断探索完善基于大数据的公立医院监管评价病种组合标准体系。提升临床药学服务能力和水平,落实好新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推进医疗机构开展药品集中议价采购常态化。协同推进本市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试点和按病种为主、多元复合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建立政府主导与医院自主调整相结合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加大政府投入,探索建立与公立医院整体运营绩效挂钩、与财政项目预算绩效挂钩的财政投入补偿新机制。

  21.深化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深化四家郊区三级医院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推进院区一体化管理,实现整合式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放大市级医院优质资源辐射效应。持续推进6家国家试点医院和26家区属医院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将区域性医疗中心纳入试点范围。优化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开展二、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

  22.强化医院内部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临床诊疗行为,严格执行医疗核心制度、技术操作规范和工作标准。加强医疗安全管理,落实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和责任制。规范人员管理,重点对第三方人员统一建档立册,落实用工实名制,确保在院人员结构、底数清。第三方人员用工岗位、用工场所、服务对象要相对固定,实行分区域网格化管理。做好医疗机构安全保卫,确保责任到岗到人,技防、人防、措施到位。

  六、坚持健康惠民,提升市民获得感幸福感

  23.实施就医便利民心工程。规范全市号源统一管理,推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全面开展精准预约诊疗服务,重点引导本地居民预约就诊。做实二级以上医院影像数据、检验检查结果等互联互通互认,研究将互认项目增至50项以上,进一步提高卫生资源利用效率,简化就医环节。推动三级中医特色专科专病、康复和非药物疗法开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4.扎实推进健康惠民工作。认真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聚焦老人、妇女、儿童等重点人群,积极创建国际老年友好城市和示范性老年友好社区。持续强化健康服务供给,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深化医养结合,提升对健康养老的支撑能力。全面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继续推进实施家庭病床服务,推动基于健康评估的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推进儿童医学中心张江院区、儿科医院奉贤院区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儿科服务能力。制定出台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规范。优化危重孕产妇会诊抢救网络,提升多学科救治能力。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实施“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等项目,推进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加大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力度。推进健康上海行动,继续向市民发放健康知识读本和工具。实施2021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新建改建6个医疗急救(120)分站,建设30家示范性社区康复中心,配合市总工会建立100个园区(楼宇)健康服务点。

  25.深化健康上海建设。制定出台第一轮健康上海行动三年行动计划,推动健康融入万策,建设健康支持性环境,精准开展健康科普。加大控烟宣传监管力度,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巩固血吸虫病消除成果。继续推进实施精神卫生防治、慢性非传染性疾病中长期规划和遏制艾滋病、结核病、病毒性肝炎等防控行动计划,做好本市“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开展第四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加强学生等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完善慢性病综合防治监测与评估体系。启动儿童青少年肥胖综合防控。继续做好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生活饮用水水质等监测。推进扎实做好食品安全标准、风险监测与评估工作,完成《上海市国民营养计划》阶段性评价。巩固碘缺乏危害防控措施。加强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做好第四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医疗卫生保障和防疫工作。

  七、坚持高效智能,推动卫生健康治理现代化

  26.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新一轮卫生健康领域权责清单、证明事项清单、行政许可清单编制工作,修改办事指南并动态调整。稳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进一步加大自由贸易实验区涉企事项改革力度并适时全市推广。指导浦东新区深入开展“一业一证”改革试点。加强对审批运行情况、事项取消下放承接情况等的监督管理。

  27.加强依法行政。推动出台《上海市中医药条例》。完善卫生健康监督执法体系,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提升执法人员能力,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强化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大数据监管,推进“智慧卫监”一期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民营医院管理年”活动。

  28.加强行风建设。持续做好纠正本市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领域不正之风工作,继续加强行风建设社会监督,组织开展行风建设监督员日常查访,提升行风工作水平。开展医院巡查工作。继续做好全市公立医疗机构病人满意度调查。

  29.深化卫生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人才工作统筹力度。推进以公共卫生为重点的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从培养到使用的全过程管理机制,促进人才合理使用和流动。配合完善本市卫生高评和社区卫生高评政策,强化以临床实践为导向的评价机制。加强探索卫生行业人力资源数据质量管理。有序开展各类人才选拔推荐工作。

  30.加强卫生健康交流。落实国家“抗疫外交”部署,加强抗疫国际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拓展卫生健康领域的国际和沪港澳交流合作,参与全球公共卫生治理。做好援摩洛哥医疗队工作和对口支援工作。

  31.统筹做好其他重点工作。编制完成卫生健康 “十四五”规划,加强宣传、解读和培训。加强卫生健康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宣传行业先进典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推进文明行业创建。健全和完善保健医疗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和规范卫生健康信访工作,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原文链接:http://wsjkw.sh.gov.cn/zhghjh/20210129/74437669aedb4a70b88b1f81a8771a0a.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