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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秀护理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 2020-03-25)

时间:2021-03-13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索取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备注
076478684Q/2020-00061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沪卫医〔2020〕026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有关大学、中福会,各市级医疗机构,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

  为推广、总结本市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涌现的优秀护理项目、技术以及成功经验,提升本市医疗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护理服务能力,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秀护理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二)承办单位

  上海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

  二、评选目的

  通过评选活动,引导医疗机构不断提升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科学防治、优质护理的响应和应对能力。

  三、评选范围

  本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上取得显著成效的护理项目。

  四、评选内容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秀护理项目,应突出在疫情防控管理、职业防护管理、临床应用创新等方面的优质、高效、安全的护理服务内容。

  (一)疫情防控管理

  1.应急和储备能力

  快速的应急响应、有效的物品储备。

  2.人员的科学管理能力

  科学、快速的护理人员援鄂以及岗位调配,及时的医务人员心理疏导干预,有效的医务人员关爱、激励等措施、机制。

  3.就医流程及护理能力

  科学、及时的就医、探视流程的调整,新冠肺炎患者(特别是危重症患者)的护理、健康教育、出院随访、社区护理等管理。

  4.信息技术支撑能力

  信息网络、监控体系等对护理管理的信息化支撑能力。

  (二) 职业防护管理

  职业暴露防护。临床科室(特别是高危科室)护理人员职业暴露防护措施,抢救操作中降低医务人员职业暴露的有效方法,环境快速消毒的有效方法。

  (三)临床应用创新

  1.临床安全型器具推广

  有利于提升医务人员安全的临床安全型器具。

  2.护理操作教学视频

  消毒隔离操作流程规范化的展示,科普式的健康教育作品。

  3.临床创新专利技术

  护理用具的创新研发。

  五、评选标准

  (一)创新性

  护理服务模式、内容、流程和方法等方面有创新。

  (二)可操作性

  项目思路清晰,方案科学合理,易于实施,可复制。

  (三)实用性

  通过项目实施,切实提高在重大公共卫生突发事件中的护理专业技术水平和护理工作实效,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提高患者满意度。

  (四)推广性

  项目示范效应强,具有广泛的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六、进度安排

  (一)推荐阶段(3月下旬至4月上旬)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按照评选对象、内容和标准,推荐本辖区、本系统疫情防控护理优秀项目。

  (二)评选阶段(4月中下旬)

  在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推荐基础上,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药管理局组织专家对全市推荐项目进行评审后确定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护理优秀项目。

  (三)表彰宣传(5月)

  在5月12日国际护士节期间进行宣传和表扬,加强经验交流。

  七、推荐数量、时间及材料报送

  (一)推荐数量

  1.各区卫生健康委推荐本辖区优秀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黄浦区、静安区不超过6项;浦东新区不超过7项)。

  2.各办医主体推荐优秀项目数量原则上按照本系统每家市级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1-2项,市级专科医院1项进行。

  3.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推荐优秀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5项。

  (二)时间节点

  请各区卫生健康委、各办医主体、市社会医疗机构协会于4月10日(周五)前报送《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护理优秀项目推荐表》(见附件1)和《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秀护理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及纸质版材料。逾期视作放弃。

  (三)材料报送

  请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hlzk2002@163.com;书面材料打印并盖章,一式5份报送至上海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上海市延长中路301号6号楼护理部)。

  (四)联系方式

  市护理质量控制中心:陈蓓敏,66301032;

  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黄锐,23117850。

  附件:1.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护理优秀项目推荐表

  2.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优秀护理项目汇总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上海市中医药管理局

  2019年3月23日

  

相关附件 附件.doc
原文链接:http://wsjkw.sh.gov.cn/yzgl3/20200325/069759fcd1834e74aedd0a3a3710600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