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舆论监督

关于2019年上海市住宿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 2020-03-25)

时间:2021-03-13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索取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备注
076478684Q/2020-00060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沪卫监督〔2020〕014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

  为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本市住宿场所的卫生管理要求,提高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环节的卫生水平,现将2019年上海市住宿场所卫生专项执法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住宿场所专项执法行动基本覆盖了全市三星级以上星级酒店和大型连锁经营旅店。

  (一)监督执法情况

  共开展住宿场所卫生执法检查3215户次,立案388件,罚款金额662862元(汇总表见附件)。其中,对部分连锁经营旅店开展了重点卫生监督检查工作。

  (二)督导检查情况

  为做好第十二届中国艺术节和第二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口博览会”)卫生保障工作,围绕住宿场所的卫生资质、卫生管理情况、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情况等展开50多次督导检查,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均予以现场指导,并责令改正;同时,加强追踪复查,确保整改到位。进口博览会期间,配合市文化旅游局对携程、美团等网络平台推荐的1796家住宿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卫生管理量化分级信息进行审核。检查发现,79家无证经营,11家关门停业,26家为酒店式公寓,1家名称有误。依法对存在问题的住宿场所进行调查处理,对其中40家场所进行了立案处罚,23家场所按照规定办理了卫生许可证。

  (三)培训指导情况

  共开展各类住宿场所培训90多场次,培训管理相对人约5900人次。培训内容涵盖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典型案例等内容;同时,结合易发生、常发生的卫生问题,以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帮助经营者了解专项执法行动的目的和意义,促进住宿场所提高卫生管理水平,强化卫生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二、主要做法与成效

  (一)加强部门联动

  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相关部门加强住宿场所卫生管理信息沟通,形成了共识和合力。黄浦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公安部门建立了无证住宿场所抄告及联合查处机制。崇明、虹口、嘉定、奉贤、黄浦等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区文化旅游、消防、文化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金山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与区文化旅游部门联合举办了宾旅馆卫生管理服务技能竞赛暨标杆单位创建评比活动。通过部门联动,合力推进住宿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完善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经过深入调研,制定完善了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各项制度,细化卫生管理责任人制度、卫生管理员工作制度等制度模版,为企业自治提供了基本台账,使住宿场所经营者管理有依据、培训有标准,提高了住宿场所卫生管理水平。

  (三)督促住宿场所加强卫生管理质量控制

  部分住宿场所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重视并主动解决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保洁中存在的卫生隐患问题,通过安装移动记录仪、开展布草追溯等工作,切实加强卫生管理内控工作。比如,黄浦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主动走访调研18个连锁及各星级酒店总部管理团队,引导酒店管理方优化整个团队的内控管理体系,部分酒店落实了客房清洁过程质量抽查、退房监控视频确认等内控管理要求。

  (四)建设卫生管理员线上培训考核平台

  市卫生健康委监督所对卫生管理员培训教材进行了梳理、更新和细化,以界面友好、操作便捷为原则,建设卫生管理员线上培训平台,并完成平台开发工作,为下一步加强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员培训考核奠定了基础。

  (五)探索用品用具卫生现场快速检测

  进口博览会期间,市、区卫生健康委监督所使用ATP检测方法对公共用品用具的卫生进行现场快速检测,可在第一时间初步判断场所内公共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和保洁效果。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场所卫生管理工作不落实

  检查中发现,部分住宿场所仍然存在比较多的卫生问题,一是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或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二是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三是未按照规定对公共场所进行卫生检测;四是部分住宿场所仍然存在将无自然采光客房提供给顾客使用的情况。

  (二)用品用具清洗消毒合格率仍有提升空间

  提供顾客使用的各类用品用具抽检的总体合格率为 93.9%。不合格的指标基本集中在卧具、毛巾、茶具的细菌总数。

  针对上述问题,均依法查处,并及时追踪复查,督促落实整改,追踪复查率达到100%;对抽检不合格的,卫生监督机构进行二次采样,抽检复查率达到100%。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标杆点建设,推广可复制经验

  以2019年住宿场所专项执法工作为基础,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将继续加强与市文化旅游部门、市旅游协会的协作,推进住宿场所标杆点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员的培训和考核,规范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工作和流程,以点及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推动全市住宿场所卫生规范化管理的常态化。

  (二)加强宣传培训,巩固企业自治成效

  加强国家2019年版公共场所系列卫生标准的宣传培训和贯彻工作,充分调动住宿场所经营单位自我管理的自觉性,增强经营单位依法经营的主体责任意识,指导住宿场所进一步落实卫生管理自查制度,加强经营场所的卫生管理,确保卫生质量符合要求。

  (三)推进量化分级,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继续推进住宿场所的量化分级工作,积极开展量化分级结果(卫生信誉度)的宣传公示,将卫生信誉度等级记于企业名下。充分发挥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普及公共场所卫生知识,培育社会共治良好氛围,提高消费者的认知和防范能力,鼓励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

  (四)加强监督管理,探索住宿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新机制

  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住宿场所“双随机”抽查,探索部门联合执法新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大执法威力。探索公共场所“扫码知卫生”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场所卫生信息公开公示,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特此通报。

   

  附件:住宿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总表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3月18日

  

  

  附件

  住宿场所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汇总表

   

  一、监督执法情况

  单位

  监督检查

  行政处罚

  监督检查户次数

  合格户

  次数

  责令改正户次数

  整改落

  实情况

  立案数

  罚款金额

  案由使用情况

  未按照规定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未按照规定

   进行卫生检测

  卫生指标

   不合格

  从业人员无健康合格证明

  其他

  全市

  3215

  2803

  412

  412

  388

  662862

  153

  87

  40

  102

  40

  二、监督抽检情况

  单位

  抽检户次数

  合格户次数

  整改落实情况(填写整改完成数)

  全市

  1099

  1032

  67

  三、培训情况

  单位

  培训场次

  培训人员数量

  市监督所

  14(区5场、相对人9场)

  1047

  各区监督所

  80

  4829

  

  


原文链接:http://wsjkw.sh.gov.cn/zhjd2/20200325/089f4318f4db4bd59cb66878ea64665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