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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以诚信建设为抓手 大力提升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水平

时间:2021-03-13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近年来,马鞍山市将诚信建设引入医疗卫生领域,以公共场所卫生和医疗机构信用监管为突破口,积极探索“信用+综合监管”工作新模式,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建设,实行行政许可事前承诺,强化事中信用分级监管,完善事后信用惩戒和信用修复,构建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行业监管效率不断提升,群众健康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加强信用监管组织领导。制定《马鞍山市卫生健康“信用+综合监管”工作方案》(马卫健办〔2020〕125号)。强化系统内外分工,明确部门职责。召开动员会议,全面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政策文件,强化制度保障。选取全市二级医疗机构和市直管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共50家试点单位,开展事前、事中、事后信用监管措施探索。

    推进事前环节信用监管。根据“放管服”改革要求,全面推行医疗卫生行政许可事前告知和承诺制度。制定格式规范的卫生许可告知书和信用承诺书,组织试点单位签订书面承诺书,并依托“信用马鞍山”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根据当事人承诺,压缩审批时限,可当场作出许可决定。严格事后督查,对承诺事项条件不符、且逾期未改正的,依法撤销卫生行政许可审批。

    加强事中环节信用监管。制定《马鞍山市医疗卫生信用分类监管办法(试行)》(马卫健办〔2020〕251号),及时归集医疗机构在执业注册或备案登记、资质审核、日常监管、行政处罚等行业行政管理中产生的信用信息;归集收受“红包”、过度医疗等违反行风管理和职业道德的相关信息;收集相关执法部门对管理相对人的行政处罚信息;记录不良执业行为记分信息,建立和完善管理相对人信用档案内容,探索开展医疗机构信用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对监管对象信用情况分级分类,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的监管措施。

    印发《关于开展公共场所信誉度A级单位评审工作的通知》(马卫健办〔2020〕235号),评选公共场所信誉度A级单位,实行公示、授牌、减少监管频次,提升公共场所经营者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和管理水平,提高行政监管效率。

    完善事后环节信用监管。建立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告知及信用修复制度,规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工作。对于符合修复条件的,及时主动修复。委机关网站及时清理到期行政处罚公示43项,修复“信用中国”公示信息7项,修复“信用马鞍山”公示信息47项,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原文链接:http://wjw.ah.gov.cn/xwzx/ssjygk/550752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