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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医疗机构新增一家二级综合医院

时间:2021-03-13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福州市家庭病床服务试点医疗机构新增一家二级综合医院,其中第一批17家试点医疗机构已于2021年2月1日正式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其中有8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6家乡镇卫生院,3家二级及以下医院私立医院。近日福州市第六医院也通过了家庭病床服务机构验收,于2021年3月3日起开始受理建床申请。

  福州市第六医院(福州市老年医院),其前身系1953年创办的福州市公费医疗第二门诊部,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为一体,具有老年病专科特色的综合性二级医院,医院编制床位数有150张,现有中高级卫技人才104人。医院被授予“全国敬老文明号”、“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状”、“福建省模范职工之家”、“福建省工人先锋号”以及福州市 “文明单位”、“先进单位”、“诚信医院”、“三八红旗集体”等荣誉称号。该医院家庭病床科技术力量雄厚,现有主任医师3名、副主任医师5名、主治医师2名、康复医师7名、康复治疗师1名和护理、医技、药技等医疗专业技术人才,对各种慢病治疗积累了丰富的临床经验,为广大受慢性病折磨的市民提供了科学、有效、便捷的诊疗技术。

  今后市卫健委将按照“成熟一所、开放一所”的原则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具体名单将及时在“榕医通”上更新公布。

  家庭病床建床对象或家属“榕医通”手机端线上申请流程为:①填写个人基本信息;②选择试点医疗机构;③上传就诊记录、住院小结、相关辅助检查和影像报告、用药清单等病历资料。④提交申请。完成上述步骤后,医疗机构将收到短信通知并进入评估办理阶段,申请人可通过“榕医通”查询建床申请办理的进度。建床成功后,医疗机构将根据医疗服务能力和建床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64项家庭病床服务项目清单中的适宜项目。

  符合建床条件的居民可就近选择试点医疗机构,通过“榕医通”手机端线上申请或到试点医疗机构现场进行建床申请。家庭病床建床对象或家属“榕医通”手机端线上申请流程为:①填写个人基本信息;②选择试点医疗机构;③上传就诊记录、住院小结、相关辅助检查和影像报告、用药清单等病历资料。④提交申请。完成上述步骤后,医疗机构将收到短信通知并进入评估办理阶段,申请人可通过“榕医通”查询建床申请办理的进度。建床成功后,医疗机构将根据医疗服务能力和建床对象的实际情况提供64项家庭病床服务项目清单中的适宜项目。

  建立家庭病床和提供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按照医保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医务人员的交通费参照市场价或协议价执行,家庭病床执行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支付政策,每个建床周期不得超过90天,参保患者每年度设立家庭病床次数原则上限于2次以内。建立家庭病床期间,参保患者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另行发生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和抗结核病治疗除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gzdt/bmdt/202103/t20210309_554561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