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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县:实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 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时间:2021-03-13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 作者:佚名 []

  3月10日,三江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举办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岗前培训班,该县正式全面实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管理模式,有184名乡村医生被聘用为三江侗族自治县“乡聘村用”医生。

  据了解,实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是通过改革村卫生室管理模式、规范乡村医生配置和准入、转变乡村医生身份、明确乡村医生职责、提高乡村医生待遇、建立健全在岗乡村医生社会保险机制和严格执行绩效考核等措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的管理,全面推进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乡村医生的业务能力和水平,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保障乡村医生待遇和农村居民获得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实行乡村医生“乡聘村用”管理模式是将村卫生室作为乡镇卫生院的派出机构,村卫生室与乡镇卫生院合为一体,实现行政、业务、人员、药械、绩效考核的“五统一”。将乡村医生纳入乡镇卫生院管理,乡村医生与乡镇卫生院签订劳动合同,与乡镇卫生院建立聘用关系,身份由个体转变为乡镇卫生院编外聘用人员,实行一年一聘的“乡聘村用”模式。对该县实行“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统一实行基本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解决了乡村医生的后顾之忧。

  实行“乡聘村用”的乡村医生必须严格履行《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医生从业管理办法》《柳州市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规定的义务,按时在岗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履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等,进一步规范乡村医生执业行为。(俞晚霞)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wdt_49370/gx/t821100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