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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期间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医改典型经验做法(二)(国家简报131期)

时间:2021-03-14 来源: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按:2015年和2016年,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确定了上海、江苏、浙江等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近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国家卫生健康委先后召开发布会,介绍11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典型经验做法。现分三期刊发这些经验做法,供学习借鉴。

    一、安徽省
    安徽省注重顶层设计,结合省情实际,围绕五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政策协同联动,综合医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探索分级诊疗路径更加清晰。建立多种形式医疗联合体512个,其中城市(城乡)医联体107个、城市医疗集团17个、专科联盟118个、远程医疗协作网104个、县域医共体166个,实现全省网格化布局,医疗联合体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与二、三级医院建立了稳定的技术帮扶和分工协作关系。创新建立并全面推开“县管乡用”、“乡聘村用”、乡镇卫生院编制周转池制度,改进基层人才招聘办法,完善基层人才待遇保障。2019年,进一步开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深度整合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夯实利益共享、责任共担、联系紧密的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2019年,全省分级诊疗下转患者年增长率达28.5%,同期增幅6.1个百分点。
    (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快建立。落实政府办医责任,2015—2019年,全省各级财政公立医院投入合计226.5亿元,年均增长14.4%。同时,省财政安排新增债券额度2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5亿元,以奖代补推动各级公立医院化解债务。85%以上二级公立医院建立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45家试点医院全部完成医院章程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16个市全面推开薪酬制度改革,推行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探索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等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提升各类医疗机构医疗质量,提出53种疾病不输液“负面清单”、15种剖宫产手术“正面清单”。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畅通急诊急救绿色通道,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开展优质护理,体现人文关怀。
    (三)全民医保制度不断完善。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和诊疗项目目录,进一步扩大了有关参保患者受益面,解决了城乡居民“同病不同治、同药不同价”的问题。建立慢病保障机制,出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统一全省基本医保慢性病门诊用药目录,切实减轻慢病患者门诊用药费用负担。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省级试点。实施贫困人口综合医保在省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切实减轻贫困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四)药品供应保障更加有效。全面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扩围及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探索开展高值医用耗材带量采购谈判议价,以集中带量采购谈判议价方式破解高值医用耗材难题。全面推行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完善价格监管和出厂价格信息可追溯机制,建立跨部门价格信息平台,探索建立医药产品价格对比监管制度。在公立医疗机构全面配备基本药物,建立健全优先使用激励和约束机制,并纳入医改工作重点考核和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建设县域医共体中心药房123个,保障基层医疗机构基本药物使用和用药的连续性。
    (五)综合监管制度更加有力。实行监管主体责任制、监管力量协同制、监管内容清单制、不良执业记分制、诉求回应平台制、结果应用联动制等制度,整合监管资源,强化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激励与惩处并重机制,建立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信用记录,公布严重失信者“黑名单”,进行联合惩戒。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实施不良执业积分制等六项监管制度,将省级132项权力全部纳入“最多跑一次”清单,综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抽检任务完成率96%,居全国第三,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实行信息化监管考核。
二、福建省
    福建省及时总结推广三明经验,医疗、医药、医保改革取得积极成效。
(一)强化政府办医责任。一是实行党政“一把手”医改负责制。通过医改领导小组、深改委、医管委等平台,及时解决医改难题。强化考核监管,至今已连续6年将医改重点任务纳入省政府对设区市的绩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项目、财政补助等挂钩。二是不断完善医改政策体系。按照“治混乱、堵浪费,建章程、立制度,强公卫、大健康”的“三步走”战略,蹄疾步稳推进医改。2018年,《关于深化“三医联动”改革的实施意见》的出台,进一步将“三医联动”改革经验上升为体制机制。2019年,制定了《关于全面推广“三明经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和8个配套文件,再次打出一套改革“组合拳”。三是持续加大医改投入力度。近年来全省医改财政投入年均增长11.3%,高于同期财政支出年均增幅。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由2015年26.1%下降到2019年24.1%,群众负担总体有所减轻。
    (二)深化“药价保”改革。一是改革药品耗材采购使用机制。建立采购、配送、监管、结算一体化平台,推行“两票制”、带量采购等创新举措,全省药品款医保统一结算率达99.2%。二是不断健全基本医保制度。建立职工医保基金省级统筹调剂机制,有效均衡地区间基金负担。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管理,实现家庭共济。建立医共体医保打包付费机制,促进服务模式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三是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通过调价和综合控费,全省公立医院收入结构逐步优化,医疗服务收入占比从2015年的24.6%提升到2019年30.3%,其中三明市达到40%。
    (三)促进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一是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率先实现薪酬制度改革全覆盖,在岗医务人员人均工资性收入年均增幅约9.7%。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医保支付方式以及大型医用设备集中采购等改革,提升医院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第三方评价的患者满意度持续提升。二是加快构建分级诊疗体系。加快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复旦中山厦门医院和福州滨海新城医院列入国家首批试点。所有三级公立医院均牵头医联体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现全省覆盖,首批试点县域基层诊疗人次占比达60.6%,较2017年改革前提高0.8个百分点。结合世行医改项目实施,全省95%的县域医疗技术中心建成投用,全省93%的村卫生所完成标准化建设,基本实现医保“村村通”。三是推动医改向公卫体系拓展。2019年,开展省疾控中心综合改革和三明市医防融合试点。深入实施健康福建行动,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全省常住人口人均预期寿命从2015年的77.04岁提高到2019年78.12岁,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湖南省
    湖南省始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聚焦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全面推动五项基本医疗制度建设,医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成效明显。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后的医疗服务价格总体补偿分别达80%和100%以上,药占比从2015年的43.5%下降至2020年上半年的27.8%,医务性收入占比从2015年的27.4%提高到2020年上半年的32.1%,基本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扎实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落实,185家医院开展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在101家医院开展了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全省公立医院人员支出占业务支出比重达38.4%。2017年以来,湖南省长沙市、株洲市、宁乡市和浏阳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受到国务院表彰激励。
    (二)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实施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行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门诊医疗费用支付比例达到70%,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比例不断提高,年度最高补偿额度从20万元提高到30万元。改革医保支付制度,按病种付费病种数扩大到160个,开展了DRG付费制度改革试点。截至2020年6月,全省43个特殊病种按规定纳入医保基金支付。
(三)药品供应保障水平稳步提升。认真执行国家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政策,第一批、第二批国家集采药品完成约定采购进度分别达到147.9%、58.6%。开展抗菌药物带量采购,154个中标产品平均降幅35%。32个仿制药品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启动实施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明确了对吻合器类、骨科创伤类、冠脉扩张球囊三类医用耗材实施集中带量采购。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省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90%的行政村卫生室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完善短缺药品监测预警体系,监测预警哨点达到206个,建立了省、市、县三级监测预警机制和省级应对机制。
  (四)分级诊疗格局加快形成。全面启动国家医学中心与区域医疗中心建设,推进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着力打造技术高地,降低疑难复杂疾病省外转诊率。持续推进县级医院能力建设,重点打造一批达到或超过国家推荐标准的县级医院。启动“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能力同质化提升工程”,推动建立以县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新型农村三级医疗服务网。2019年,全省县域内住院就诊率达90.9%,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实现全省县域“二甲”公立医院全覆盖、乡镇卫生院2名全科医生全覆盖、村卫生室全覆盖。
  (五)相关领域改革统筹推进。健康湖南建设不断推进,启动实施高血压医防融合工程,探索构建基层慢病医防融合新模式,全省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老年人健康管理率、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等高出全国平均水平。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不断加强,出台《湖南省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重点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3年)》,三年内实施总投资约450亿元的医疗卫生重大项目。中医药事业加快发展,出台《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办法》。综合监管制度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强化医疗卫生服务行为和质量监管。湖南省门诊患者满意度居全国第2位、住院患者满意度居全国第9位、医院员工满意度居全国第2位。
  四、重庆市
    重庆市坚持从供给侧发力,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连续3年获国务院通报表扬4次。
(一)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以成渝经济圈建设为契机,与四川省联合建设国家儿童区域医疗中心。做强县域,在25个区县开展紧密型医共体“三通”建设试点,其核心是促进“医通、人通、财通”,做好上下级医疗机构间转诊、用药等衔接服务,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市县域内就诊率达91.6%,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做实基层,探索基层医疗集团化改革。如国家级贫困县彭水县改革前多数乡镇卫生院只有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表“老三件”,通过实施基层集团化改革,将全县40个基层医疗机构整合为1个集团,筹集“资金池”5亿元,基层业务用房、床位、卫技人员较改革前增长7.2、3.4、3倍,现在每个基层医疗机构都配有彩超、DR,共配备CT 14台,基层诊疗能力显著提升。
    (二)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的意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实施疾控能力及重大传染病救治能力提升工程,未来3—5年计划总投资400亿元,目前已启动4家区域应急医院及市疾控中心的建设。出台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明确公卫机构薪酬水平分“两步走”:2020年参照全市高校、2021年起参照同级公立医疗机构超额绩效平均水平核定,并建立同步调整机制。
    (三)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医疗方面,全面取消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破除“以药(耗)补医”机制。医药方面,积极参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试点,落实第一批、第二批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共涉及57个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0%以上,预计节省医保基金10亿元。实施抗癌药专项采购,292个品规平均降幅达20.5%,减少支出1.25亿元。联合贵州、云南、河南3省,启动实施医用耗材跨区域联盟采购,吻合器、补片、胶片3类医用耗材34个产品分组的平均降幅达64.8%,最高降幅为97.8%。医保方面,基本医保的保障能力、待遇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下降至28%。
    (四)推进医改便民惠民。建立市级医改监测信息平台,接入全市250家医院HIS系统等数据,实现涵盖病人从入院到出院的全流程全方位实时动态监测,23家互联网医院可通过平台实现实时数据化监管。依托监测平台,对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全面开展信息化处方点评,每月监测次均费用、大型设备检查率、辅助用药等指标,33种辅助用药采购金额同比下降22%,“大处方、大检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行动,连续三年将12项医改便民措施纳入市委、市政府民生实事推进。建成“智慧医院”44家,23家互联网医院上线运行。建设全市“医学影像云中心”,推动25个检验项目、50个影像检查项目在同级医疗机构间和医联体内结果互认,减少病人重复检查、重复检验。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区县,年服务患者200万例,实行“基层检查、医院诊断”服务模式,让边远山区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大医院的优质服务。


原文链接:http://wsjk.gansu.gov.cn/single/11204/88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