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舆论监督

印发《202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1-03-14 来源: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吉中医药发〔2021〕28号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中医药管理局,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局机关各处室:

  现将《202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3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全省中医药工作要点

  

  2021年是两个百年目标交汇转换之年,是吉林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砥砺前行、积厚成势的关键之年,是推动中医药“十四五”实现新突破、取得新成效的谋篇布局之年。2021年全省中医药发展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省委省政府《实施意见》、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吉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和《吉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以高质量发展中医药为目标,扎实深化医改中医药工作,建立优质高效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参与卫生应急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科技进步,提高治理能力,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实现“十四五”规划顺利开局,为健康吉林建设贡献力量。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医药工作的全面领导

  1.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下功夫。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核心要义和思想精髓,坚持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示范、带动作用,建立“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各级党组织在学懂弄通做实上走在前、作表率。

  2.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围绕“奋进‘十四五’、岗位建新功”,持续开展“政治机关意识”教育,以党的政治建设为重点,推动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创建模范机关先进单位,以模范机关创建全面带动政治机关建设,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3.抓好党支部工作条例落实。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深化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星级达标创建活动,着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接续实施“强责提质创标”行动,推动机关党建质量提升,推进对标创建,实现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目标。落实领导干部党支部联系点工作,切实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党旗高高飘扬的战斗堡垒。认真组织开展“双百共建”活动,推动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常态化下沉社区、长效联系服务群众机制工作落实,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能力和水平。

  4.广泛开展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按照中央和省委部署,紧紧围绕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主题,深入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学习教育,组织开展“党旗在一线高高飘扬”“永远跟党走”“我心向党”等主题实践活动,积极组织参加省直机关工委举办的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书画展、支部书记讲党课及优秀党课展播、党建工作成就集中宣传、“重温红色经典、弘扬优良传统”征文、重温入党誓词,以及“微视角·拍变化·展成就”职工摄影比赛、“学党史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主题学习等“九个一”活动,讲好中国共产党关心关怀中医药事业发展故事,讲好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中医药取得历史性成就的故事,激励和动员全系统党员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奋力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5.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以“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常态化、具体化、长效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委实施办法精神,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持续纠正“四风”,围绕中心工作开展政治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坚持党管意识形态,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建设,落实主管主办责任,加强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网站及研讨会、论坛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意识形态工作。

  6.加强中医药系统行风建设。与省卫生健康委协同抓好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从严规范中医医院和医务人员行为。加强公立中医医院医务人员医德医风和廉政教育,弘扬传统医德医风。继续开展大型中医医院巡查工作,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二、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

  7.编制并组织实施《吉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参与“十四五”时期吉林省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及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专项规划的编制。

  8.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委深改组已将《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列入重点督导内容,各地区应加快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9.深入学习贯彻《吉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围绕落实《吉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开展重点领域、重大问题政策专题研究,提请并配合省人大开展中医药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专项调研。

  三、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健康吉林建设和深化医改中的作用。

  10.推进健康中国行动中医药任务落实。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依托省级中医治未病质控中心开展培训和指导,提高全省中医治未病服务水平,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提升中医医院治未病服务能力,抓好8个市、县级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持续推进中医药健康养老工作。

  11.推进医改中医药工作。贯彻执行新版《全国医疗服务项目技术规范》。充分运用省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平台,继续开展三级和二级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做好数据分析及成果应用。协调医保部门制定更多支持中医药发展的医保政策。

  12.发展中医医联体。加强中医区域医联体、中医专科医联体(专科联盟)、中医慢病管理医联体、中医医养结合医联体、县域紧密型医共体等多层次多类型中医医联体建设,不断完善中医医联体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利用全省中医远程会诊平台的便利条件,加强中医医联体间的远程会诊、远程教学等,总结推广中医医联体典型经验。

  13.推动公立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医医院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和薪酬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快公立中医医院特色发展、内涵发展、转型发展。深化公立中医医院党的建设。加强对民营中医医院和中医诊所监管。

  四、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和供给质量

  14.持续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中医药各项工作。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共同参与聚集性疫情应急处置,确保中医药第一时间参与,深度介入预防、治疗和康复全过程,实现中西医结合、中西药并用。结合我省实际及地域特点,抓好新冠肺炎诊疗方案在诊疗过程中的应用,推进中医药治疗同质化、规范化。落实“四早”要求,争取多方支持,持续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设置管理,加强医务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严格落实发热病人闭环管理要求,强化首诊医生负责制。提高核酸检测能力,按照“应检尽检”原则,对所有发热、住院患者、陪护人员以及医务人员等全部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强化院感防控工作。加强中医定点医院和后备定点医院设置管理。

  15.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建设。开展“十三五”省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验收及“十四五”申报评选工作。组织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16.提高中医医院应急和传染病防治能力。加强国家中医疫病防治基地和紧急医学救援基地以及国家中医疫病防治队和国家中医紧急医学救援队建设。组建省级中医应急医疗专家组,在省内新发突发传染病等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第一时间对中医救治提供指导。加强中医医疗机构感染性疾病科、急诊、呼吸、重症医学等重点科室能力建设,加强医务人员专业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医院呼吸道传染病等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涉及的主要疾病的诊疗水平。做好流感等传染病中医药防控工作。继续抓好中医药防治艾滋病试点工作,充分发挥中医药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的作用。

  17.加强中医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和持续改进。依托省级中医质控中心,持续完善全省中医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建设,强化中医病案质控中心建设与管理,推动中医医疗机构在病案首页书写中统一应用新修订的《中医病证分类与代码》等4项标准。持续改进中医护理质量。继续推进中医医疗机构改善医疗服务行动实施,不断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质量。

  18.提升基层服务能力。继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综合服务提质升级。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和质量,逐步扩大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率。大力推广中医适宜技术。加强对中医诊所备案工作的管理。

  19.强化中西医协作。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中医科室建设,推动建立中西医多学科诊疗机制,鼓励西医学习使用中医,推广“四有”(有机制、有团队、有措施、有效果)中西医结合医疗模式。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传染病、慢性病等中西医联合攻关。

  20.做好少数民族医药工作。加强少数民族医院内涵建设,发挥民族医特色。加强少数民族医专科(专病)建设,研究优化民族医特色诊疗方案。整理、应用民族医特色诊疗方法、康复及养生保健技术。

  五、加强中医药人才培养

  21.落实中医药院校教育改革各项措施。按照《关于深化医教协同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教育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相关要求,配合省教育厅推进省局共建长春中医药大学工作,落实中医药院校教育各项改革措施。

  22.推进实施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做好2021年招录、年度测试、结业考核以及培训督导工作。

  23.推进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百千万”人才工程项目实施。推进青年岐黄学者、疫病骨干人才、中医特色人才等项目实施,对六批师承项目开展结业考核工作。

  24.加强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中医馆骨干人才培训。推进2021年新增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

  25.继续强化医师资格管理。持续推动我省3个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硬件条件及管理水平提升。继续参与国家医师资格考试“一年两试”试点。参与少数民族医资格考试改革,中医(朝医)医师资格综合考试提高总分并实行计算机化答题。做好2021年中医(朝医)专业医师资格考试命审题工作。

  六、加强中医药传承创新

  26.鼓励中医药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开展2021年度吉林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立项研究,对达到研究时限的2020年度科技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编印《2021年吉林省中医药科技项目研究报告汇编》。举办全省中医药科研知识和科技成果转化培训班。

  27.加强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持续推进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单位科研能力建设,以高水平科技平台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推动省级中医药科研平台建设,提升全省整体科研水平,储备优秀科研力量。

  28.提高中医治疗优势病种临床研究水平。继续实施中医药循证能力建设项目,提高中医药循证研究资源的可及性、真实性和规范性。深入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提炼升华中医理论,提高临床服务能力。实施中医临床疗效评价能力提升项目,创新完善符合中医药临床诊疗本体特点的疗效评价方法和技术,助推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29.深化中医药传统知识和古籍文献保护工作。实施中医药古籍文献和特色技术传承专项,推进《中华医藏》(朝医卷)提要编纂,建设吉林省中医药古籍特藏文献数字图书馆,开展中医药传统知识收集整理,推进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建设。

  七、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30.实施道地药材生态种植及质量保障项目,开展道地药材生态种植示范基地建设,加快推进中药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开展中药材种植(养殖)技术培训,发挥道地药材基地示范带动作用,从源头做好中药材质量保障。

  31.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验收及相关成果转化,开展中药资源动态监测。推进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基地建设及验收。

  32.持续开展吉林省道地药材优势品种质量标准研究,充分发挥吉林省中药资源专家委员会作用,制定吉林省道地药材优势品种质量标准。

  33.开展市、县级中医院标准化煎药室建设项目,加强中药煎药人员培训,提高煎药质量。

  34.实施重大疫情防治中药方剂储备库建设项目,发挥中医药在重大疫情防控中的作用。

  八、统筹做好其他重点工作

  35.加强中医药法治建设。制定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方案,部署启动全省中医药行业“八五”普法工作,强化依法管理、依法执业意识。

  36.强化中医药监督执法。继续开展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培训,持续开展中医药监督执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合省卫健委、省卫生监督所开展对三级医疗机构执业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规范中医医疗服务秩序专项调研,探索创新监督执法手段,提升中医药监督执法能力。

  37.落实“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事项,定期更新政务信息共享数据,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政数局推进卫生健康(中医药)相关证书电子证照的制发,构建中医药行业数字化监管和服务体系。

  38.继续推动中医药(民族医药)标准化建设。以重点专科、优势病种为重点,提升中医药标准项目研究质量,推荐优秀的研究成果申报吉林省地方标准,促进地方标准推广。

  39.加大中医药宣传力度。围绕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吉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医药工作等重大事项、重点任务,进行专题策划,运用各级各类媒体载体,全方位开展宣传报道,总结宣传中医药新成果新经验。继续做好舆情研判和应对。

  40.深入推进中医药文化建设。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传播中医药文化理念,普及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建设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角,推出优质中医药文化产品,培养中医药文化传播人才。强化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服务功能。推动开展中医药文化进校园活动。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

  41.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培育吉林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路线,打造具有吉林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和产品,探索中医药健康旅游新模式。联合省文旅厅启动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示范基地、示范项目)评选。

  42.推动中医药开放发展。依托延吉市中医院、珲春市中医院、集安市中医院,积极开展涉外中医医疗服务,促进境外消费者认知中医药,提高中医药国际影响力。

  43.加强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中医馆健康信息平台升级和应用。

  44.开展安全管理年活动。重点抓好安全生产、平安医院建设、控制医院感染、实验室生物安全、医疗质量安全、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安全、廉政建设、舆情信息等方面安全管理。

  


原文链接:http://jltcm.jl.gov.cn/tzgg/xgdt/202103/t20210312_79649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