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舆论监督

关于对2020年度吉林省中医药科技项目进行中期业务指导的通知

时间:2021-03-14 来源: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吉中医药函〔2021〕3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中医药管理局,长春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及其他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及《任务书》计划安排,2020年度中医药科技项目研究周期已过半,为了解掌握各课题组研究进展情况,解决科研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下一步工作开展,我局决定对项目进行中期业务指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范围

  2020年度吉林省中医药科技项目。

  二、指导形式

  (一)为有效防控疫情,避免人员流动及聚集,此次所有类别科技项目由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中医药管理局及中省直单位科研管理部门自行组织专家进行业务指导。将问题和意见及时反馈课题组,督促各课题组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按照专家意见进行及时整改,保证如期完成研究任务。并于3月20日前形成工作汇报(体例不限,据实反映研究进展、经费执行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即可,需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jlzyy09@163.com,不用邮寄纸质版。

  (二)我局将根据问题反馈情况,结合工作实际及疫情发展变化决定是否另行组织专家对部分课题进行业务指导。

  三、联系方式

  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处贺燕

  电话:0431-88904059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2月25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jltcm.jl.gov.cn/tzgg/xgdt/202102/t20210225_795114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