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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吉林省中医药健康旅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03-14 来源: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各市(州)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管委会旅游和文化体育局、中医药管理局,长春新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卫生健康局,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社会事业发展局,梅河口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中医药管理局:

  根据《国家旅游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关于加快推进吉林省全域旅游发展的实施方案》,为加快推动文化旅游和中医药产业融合创新步伐,促进我省中医药健康旅游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两山”理论,坚持以全域旅游为主导,以深化产业融合为主线,充分发挥我省文旅产业和中医药资源优势,大力激发市场活力,探索有吉林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新理念、新模式,构建我省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体系,打造吉林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需求,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具有辐射带动作用的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力争建设国家(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5个,国家(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10个,国家(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20个,培育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线路10-15条。打造一批国内领先、国际知名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企业和品牌,基本形成结构合理、门类齐全、功能完善的吉林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体系和产品体系。

  二、工作任务

  (一)强化示范引领,打造和提升中医药养生旅游优质品牌。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州)、县(市)以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为核心,融合中药材种植养殖、中医药药膳、中医药康养、温泉药浴等服务内容为一体,产业链条相对完整,旅游基础和公共服务体系相对完善,已形成一定市场规模和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集群,创建国家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以中医药某一特色产业为核心,有稳定的业务渠道和需求市场,有一定规模和市场吸引力,有较强旅游接待能力,创建国家(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

  (二)保护文化根脉,支持和推动中医药非遗传承与发展。加强民间中医普查,收集整理吉林名医名著名方,抢救濒临失传的传统医药项目;深入开展对吉林中医药学术思想与经验的整理研究,尤其加强对民族医药、民间医药的文献文物研究、中医古籍整理研究;积极推动更多有吉林特色的中医药项目、技艺、传承人等进入国家和省级非遗目录。鼓励长春中医药大学博物馆等进行传统中医药文化内涵打造;鼓励有基础的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院校、企业博物馆创建国家(省)级中医药(民族医药、民间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

  (三)推进产业融合,扩大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线路供给。发挥我省中医药资源优势,引导社会资本投入,促进文化旅游资源与中医药资源有效结合。鼓励景区、企事业单位、医疗保健机构等市场主体,针对不同游客需求,开发中医药观光旅游、中医药文化体验旅游、中医药养生体验旅游、中医药会展节庆旅游等产品,培育一批特色鲜明、优势明显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景点。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引入文创企业和优秀文创团队,以市场化方式运作开发中医药文化资源,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与广播电视、动漫游戏、演艺娱乐等的融合发展,创作一批有文化内涵、有民族特色、有吉林风情的中医药健康旅游文化创意产品。鼓励旅行社设计推出一批跨区域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的主题产品,分批发布吉林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精品线路。

  (四)依托“礼遇吉林”品牌,创新开发中医药健康主题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鼓励符合条件的景区建设旅游服务中心,将中医药保健品、中医药化妆品、中医保健器械等旅游商品纳入“礼遇吉林”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品牌,统一推广。鼓励中医药健康主题旅游商品和文创产品参加全国旅游商品大赛和吉林省“礼遇吉林”文创商品大赛,提升吉林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知名度。培育“礼遇吉林”特色药膳产品;依托天然温泉的理疗功能,培育“礼遇吉林”特色温泉健康文创产品等。

  (五)整合营销资源,提高中医药健康旅游宣传力度。搭建对口交流合作与产业发展平台,积极组织中医药健康旅游企事业单位参加各类交易会、博览会等,提升吉林中医药健康旅游影响力;支持各地举办中医药健康旅游节庆活动,分期分批推出“吉林省重点中医药健康旅游节庆名录”,培育和打造我省中医药健康旅游节会品牌。依托强大的文旅营销能力,深度挖掘吉林中医药文化和养生文化,以品牌宣传+产品推广+新闻跟进方式,多点位全媒体全覆盖旅游消费全链条,增加宣传频次和推广力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省级文化旅游部门与中医药管理部门的联合工作机制,协调和制定关于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的相关政策,争取相关项目资金支持,研究部署重大活动和工作措施。全省各级文化旅游和中医药管理部门也应加强合作,共同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逐步完善创建认定国家(省)级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奖补政策。探索建立中医药健康旅游统计制度和行业监测机制,加强市场监督和安全管理。

  (二)抓好工作落实

  各地要认真对照中医药健康旅游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每项任务责任到人、可落地、见成效。建立和健全常态化督办机制,强化分工协作,及时报告和通报重点任务完成情况。

  (三)强化人才支撑

  省文旅厅、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成立吉林省中医药健康旅游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标准制定、项目评审、建设验收、宣传营销、业务指导等技术性工作。利用现有的中医药机构和旅游人才培训中心,加强对中医药健康旅游从业人员的中医药基础知识、旅游服务技能及相关能力培训,加强区域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四)规范行业管理

  建立健全中医药健康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的联合监管机制,依法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省文旅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共同完善吉林省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基地、项目)评定标准,启动吉林省中医药非遗项目评审程序,推进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发挥标准效能,促进产业规范发展、提质增效。

  

  

  

  

  吉林省文化和旅游厅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2月4日


原文链接:http://jltcm.jl.gov.cn/tzgg/xgdt/202102/t20210208_79383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