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舆论监督

关于转发《2021年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指南》的通知

时间:2021-03-14 来源: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中医药管理局,长春新区卫生体育局,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长春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现将《2021年地方标准立项指南》转发给你们,申报地方标准的项目原则上应为我局标准化课题结题项目,请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填写申报材料,并于2021年3月15日下班前将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及纸质文本(加盖公章,一式三份)报送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法规与监督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2021年吉林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立项指南》

  联系人:寇晓伟

  邮箱:18088611377@qq.com

  电话:0431-88905984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2月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jltcm.jl.gov.cn/tzgg/xgdt/202102/t20210205_793660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