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龙岩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十六条措施》
近日,中共龙岩市委办公室 龙岩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龙岩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龙岩市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十六条措施》全文如下:
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和《福建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加强中医药服务机构建设
将中医医院建设纳入各级政府社会事业发展项目中,在申报中央投资基础建设项目时优先向各级公立中医医院倾斜,引导社会资本兴办中医医疗机构。到2022年,每万人口中医类医院床位数达到7.0张,基本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龙岩市中医院床位数达800张,上杭县中医院达到三级中医医院基本标准;力争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建设5所示范中医馆。
加强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中医药工作。将中医药人才队伍、中医诊疗技术项目和中医综合治疗、中药饮片使用量、开展专科诊疗技术及特色疗法、开展“治未病”服务技术应用等重点指标纳入院长年薪制和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加强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将中医诊疗科目设置作为综合医院执业登记及校验的必要条件之一。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综合医院建设发展目标、医疗服务整体管理与质量控制标准。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中医科室床位数不少于本医疗机构总床位数的百分之五,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
(二)筑牢基层中医药服务阵地
提高中医医疗服务能力,提升中医医疗机构管理水平,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充分利用e龙岩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体系,依托医疗机构发展互联网中医医院,建立导诊名录,绘制全市名医名科导诊地图。加强城乡中医药对口支援,鼓励市中医院牵头组建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加强资源整合和统筹使用,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整合型卫生健康服务。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应保持县级中医医院法人资格不变,确保中医医院性质、名称、功能定位不变,等级不降,人员编制、床位数总量不减。县域医共体要在总医院的框架下,借助现有平台专科基础,着力打造中医特色专科。鼓励二级以上公立中医院建立区域中药饮片供应中心和共享中药房。积极探索实行中医药人员“县管乡用”,促进基层更好地招聘、留住、培养和使用中医药优秀人才。
二、强化中医药在健康龙岩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三)彰显中医药在疾病治疗中的优势
继续探索中医医院与综合性医院、专科医院共建联合病房的成功模式,在肝病、肾病、脾胃病、妇科、风湿免疫、肿瘤、神志病、情志病等专业领域,推动中医药与西医药互相补充、协同攻关,补齐短板弱项。大力扶持中医优势特色专科建设,重点加强骨伤、针灸、肛肠、脾胃、治未病、康复、妇科、儿科、中医护理、精神卫生等中医重点专科建设,打造市级名中医科,建设名科工作室,建立完善淘汰退出、择优增补及资金支持等制度,建设一批全省领先的中医药学科。发挥省名中医学术引领作用,弘扬余氏骨伤、李氏肛肠专科底蕴,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实现1个国家级、7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9个省级农村中医特色专科和5个市名中医科的质量提升,争创一批新的省级、国家级中医重点专科。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疗机构设立“经方门诊”、“经典病房”,建设一批中医特色临床专科高地,彰显中医药在常见病、慢性病、老年病治疗中的优势。
(四)强化中医药在疾病预防中的作用
结合实施健康龙岩行动,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在健康知识普及等专项行动中大力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太极拳、健身气功(如八段锦)等养生保健方法,逐步在全市推广体现中医治未病理念的健康工作和生活方式。优化中医治未病服务供给,加大治未病专科、中医心理保健科的投入和政策倾斜,鼓励市第三医院开设中医心理保健科,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实现治未病科全覆盖。探索在综合性医院体检中心建立中医治未病专科队伍,拓展中医治未病服务范围,在重点人群和慢性病患者中推广20个中医治未病干预方案。将中医治未病服务融入基层健康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服务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实现中医药应用在家庭医生团队服务中的全覆盖。
(五) 提升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
加强中医医院传染病相关科室建设,通过参与救治、远程会诊等方式,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及时推出中医药预防和治疗方案,发挥中西医协同作用。加强中医医疗机构卫生应急队伍建设,将中医药人员纳入市级卫生应急队伍,不定期开展突发公共事件的中医药应急处置演练。
(六)发挥中医药在疾病康复中的核心作用
实施中医药康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鼓励市中医院建设中医康复中心,牵头建立中医康复医疗联合体,开展中医医师康复知识和技能培训,推广中医康复适宜技术,发挥中医在社区康复中的作用。加强中医康复服务规范化建设,在儿童康复、产后康复、脑卒中、精神康复等康复领域,积极推进中医药技术方法融入现代康复医学体系,促进中医药特色康复、传统体育运动与现代康复的技术融合。鼓励支持龙岩学院、闽西职业技术学院、中职院校根据需要增设中医康复类专业,并适当扩大招生规模,在非中医康复类专业中增加中医类课程比重。
三、大力推动中药品质提升和产业高质量发展
(七) 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
继续推进中药资源普查,强化中药材道地产区环境保护,推行中药材生态种植,提高仿野生栽培水平,建立一批地理标志中药材良种繁育和生态种植基地。加强中药材产品质量控制,重点扶持永定采善堂万应茶、热人心红糖姜茶等优秀中成药和保健品生产企业做大做强,鼓励开展龙岩知名中药材药理特性与临床疗效研究,开展中成药制剂的二次开发和中药配方颗粒科研生产试点。加快龙岩特色中药品种现代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全面提升我市中药材的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
(八)推动中药材产业振兴发展
实施中药材产业促进行动,统筹整合支农资金,对100亩以上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含林下种植,下同)示范基地、50亩以上良种繁育基地、500亩以上标准化生产技术示范推广等项目进行财政资金扶持补助。推进中药材标准化基地建设,示范带动向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支持我市灵芝、石斛、艾草、仙草、乌梅、薏米、巴戟天、金线莲等优势中草药生产种植基地建设,争取到2022年打造若干个道地药材大宗品种种植基地,中药材农业产值达到8亿元。
(九)推动中医药与文旅康养产业融合发展
推动中医药和文化旅游、康养产业的深度融合,打造中医药健康旅游、康养品牌,推进古田梅花山文旅康养试验区建设;支持指导社会资本和中医药资源丰富的县(市、区)参与中医药文化街、中药材观赏园、中医药养生度假村等中医药特色旅游、康养项目建设,形成一批养生体验和观赏基地。探索“森林康养+医养结合”发展,加强温泉养生、生态养生和中医药健康养生相结合的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大力开发中医药与森林康养服务相结合的康养产品,打造龙岩特色健康养生养老产业品牌。促进中医药服务进入养老机构,发挥中医非药物疗法在老年病中的独特作用,大力推广适宜老年人的中医养生保健方法和闽西特色养生药膳。积极引导中医类药学、康复和护理专业人才面向康养中心、养老机构就业,不断扩大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医疗服务的专业人才队伍。
四、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十)改革人才培养模式
加大中医药人才培养投入力度,争取到2022年,每万人口中医执业(含助理)医师数达到5.0人。鼓励医疗机构和企业有计划地培养和引进一批创新人才和学术领军人物。鼓励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执业的全科医生和乡村医生,参加县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培训。经培训单位考核合格的,可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提供所学的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鼓励西医学习中医,提高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和技能水平,允许临床类别医师通过考核后提供中医服务。支持中医医院设置中医(专长)医师岗位。继续培育市级名中医,到2022年,市级名中医达到15人。积极建设市级中医专科专病人才培训基地,对基层中医药人员开展妇科、儿科、康复、肿瘤、治未病、中医护理、康复、中医心理保健等适宜技术培训,提高全市中医药人员的服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五、促进中医药传承与开放创新发展
(十一)加强中医学术经验传承
挖掘和传承闽西中医药文化精髓,做好中医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医药古籍、历代医药学家学术思想、民间传统中医药知识与技术的整理、研究和利用。大力支持省级学术流派和省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建设,做好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鼓励和扶持非遗中医药传承人建设非遗传习所,做好非遗中医药的弘扬和传承,遴选我市优秀青年医师通过“师带徒”方式师从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补足我市中医领军人才短板。
(十二)推进中医药科研和创新
加大中医药重点领域科技研发项目支持力度,重点解决慢性病防控、人口老龄化应对等问题,在传承名老中医药专家验方验药的基础上,坚持传承与创新并举,弘扬精华、守正创新,实现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支持市中医院应用传统工艺开展临床疗效独特的中药制剂配制研究,经省药监局批准在指定的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着力发展大健康产业,积极对接省内外高层次研发团队,推动我市优势中药材转化,实现产学研医用一体化,助推我市中医药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体系建设。
(十三)加强中医药文化建设和开放发展
发挥中医药文化优势,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提升工程,融入“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推动中医药健康文化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通过新闻宣传、科普讲座、健康讲堂等多种形式,开辟中医药文化宣传阵地,把中医药文化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创制一批科普宣传教育作品,创建和评估1-2个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注重弘扬中医药文化的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宣传、文化旅游等部门积极性,协同推进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推出承载中华文化核心价值的,适宜于不同人群的中医药文化科普活动。
六、改革完善中医药管理体制机制
(十四)健全组织领导和投入保障机制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投入,将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市、县两级财政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探索财政安排一定经费用于统筹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中医药在编人员工资补助。各级要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合理配置人员力量,建立健全中医药工作协调机制。
(十五)完善中医药价格和医保等政策
对体现中医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中医服务项目在价格及医保政策上给予扶持,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医诊疗项目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疗效确切且价格适宜、不易滥用的治疗性中医诊疗技术项目,取消或降低个人自付比例。加大对中医药的医保扶持力度,制定符合中医药特色的医院监管办法。在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试点改革中,支持中医医院事业发展,合理确定医院等级权重系数和病种分值标准。
(十六)强化中医药监督管理
统筹推进中医药全行业管理,按照中医药自身特点和规律管理中医药。完善中医医疗服务质控体系,严格中医药执法监督,规范中医养生保健服务,严厉打击查处欺诈骗保、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中医中药广告以及制售假冒伪劣中药行为。实现对全市中医药服务和中医养生保健服务监管“全覆盖”。加强中药材和中药饮片流通管理,加强对医疗机构使用中药饮片和配制中药制剂的质量监管。(文章来源:龙岩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jggk/csxx/zyyglcszyyglj/jyky/202103/t20210303_55434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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