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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2021-03-14 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晋疫情防控领导组函〔2021〕1号

  各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切实扎紧扎牢防输入、防扩散、防反弹的防线,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严防死守“山西阵地”,巩固我省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决定从即日起,进一步严格疫情防控、管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执行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关于全面加强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组织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演出、联欢、聚餐、培训等活动。

  二、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从严控制大型会议活动,严格执行“非必要不举办、谁举办谁负责”要求。

  三、党员干部要带头在春节假期非必要不出行、不流动、不聚集、不返乡、不出境、不跨省。任何个人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四、公民个人出行一律佩戴口罩。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餐饮、酒店、娱乐场所、交通场站等重点公共场所,对不戴口罩者,应拒绝其进入。

  五、严格控制室内聚集性文娱活动,剧院等演出场所要严格落实防控措施以及观众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座位数的75%等要求。

  六、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各类诊所、药店等基层医药服务机构要严格落实信息登记和监测预警责任,一旦发现发热患者后要及时报告,指导患者及其陪同人做好个人防护,协调闭环送至发热门诊。

  七、严格疫情防控指挥体系和各类工作专班值班值守、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应急处置报告制度。

  八、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以及造成疫情扩散和严重后果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山西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1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shanxi.gov.cn/swsjsl08/27893.hr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