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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冬季流感防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4 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晋卫办医函〔2020〕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直委管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联合印发的《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20年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培训落实。并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

  当前,我国流行性感冒(以下简称流感)已经进入流行季,同时,境外新冠肺炎疫情持续扩散蔓延,疫情输入风险持续存在。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高度关注新冠肺炎和流感双流行的压力,全力防范流感在人群中的大规模扩展,坚决防止流感叠加新冠肺炎感染可能导致的死亡情况发生。

  二、重点工作

  (一)主动监测。全省发热门诊定点医院要发挥新冠肺炎和流感监测“哨点”作用,按规定为发热患者采集核酸标本,在检测新冠肺炎核酸的同时进行流感病毒相关检测,最终明确流感的诊断和病毒分型,为临床治疗提供可靠依据。不设发热门诊的其他医疗机构要落实预检分诊制度,将可疑病例按规定转诊至发热门诊定点医院排查治疗。

  (二)全员培训。省卫生健康委将于11月中下旬组织召开全省流感防治培训会议,利用网络形式力争做到全员培训。各市、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也要对辖区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将《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20年版)》培训到每一名医护人员,重点加强诊疗方案和院感防控培训,提高医务人员对流感的识别、诊断、治疗的能力。

  (三)药物储备。根据《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20年版)》的要求,结合以往防治工作经验,各县级综合医院、传染病医院、妇儿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做好磷酸奥司他韦(含颗粒剂型)的药物储备工作,三级综合医院要在做好磷酸奥司他韦储备的同时,将帕拉米韦、扎那米韦纳入医院应急储备药品清单。

  (四)及时救治。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抓好抗病毒药物早期使用的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对有发热、流感样症状患者,要第一时间使用磷酸奥司他韦等抗流感病毒药物治疗,无需等待实验室检测结果。在流感病例住院治疗期间,要落实各项防治救护措施,并做好重症病例救治工作。

  (五)疫苗接种。接种流感疫苗是预防流感的有效手段,特别是孕妇、婴幼儿、老年人、有心肺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或免疫功能低下等高危人群。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流感疫苗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县级疾控机构要及时采购流感疫苗,预防接种单位要严格规范操作,做好安全接种工作,全力保障公众接种需求。

  (六)公众宣教。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的公益性,发挥健康行为养成的教导员,利用医联体、对口帮扶、公益宣教等活动形式,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厂矿进行流感防控知识宣教,将“一米线”“戴口罩”“常通风”“勤洗手”的流感和新冠肺炎的防控知识宣教到广大公众,在全社会形成流感和新冠肺炎防控的积极氛围。

  三、强化督导

  各市卫生健康委要深入医院,对发热门诊、预检分诊、全员培训、药物储备、院感防控等工作进行一线督导,确保医院做好流感医疗救治的全面准备工作。省卫生健康委将利用药品储备监控和现场调研的方式强化对各地流感防治工作的督促,对工作推进力度慢,医疗救治准备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进行通报。

  

  附件:流行性感冒诊疗方案(2020年版)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1月10日

  

  


原文链接:http://wjw.shanxi.gov.cn/swsjsl08/27354.hr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