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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举办山西省第二届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1-03-14 来源: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晋卫办监督函〔2020〕27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委卫生监督所: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激励广大卫生监督战线工作人员钻研业务、提高技能,营造全省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学知识、练本领、强技术、夯基础的浓厚氛围,展现勤于学习、业务精湛的良好形象,特举办全省第二届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技能竞赛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提升我省卫生监督执法水平,增强卫生监督员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机制下,有力保障各相关领域全面复工复产,建设高素质卫生监督执法队伍,打造精英团队,培养专业技术骨干人才。

  二、组织机构

  山西省第二届卫生健康监督执法技能竞赛由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举办,省卫生监督所承办。

  (一)成立山西省卫生监督技能竞赛组委会,全面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研究确定竞赛重要事项,解决相关重大问题。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张晓清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副书记、省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

  副主任:

  金永生 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处长

  郑传杰 省卫生健康委卫生监督所所长

  (二)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参赛活动的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宣传报道和技能竞赛的现场组织等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

  郑传杰 省卫生健康委卫生监督所所长(兼)

  副主任:

  王军红 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二级调研员

  黄继红 省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处二级调研员

  宋 猛 省卫生健康委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武 军 省卫生健康委卫生监督所纪检书记

  马 晋 省卫生健康委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三)办公室下设三个组,具体包括:

  1.综合保障组:负责竞赛活动的统筹协调、后勤保障、会务接待、食宿安排等事宜,负责会场、考场、各类物品及颁奖等保障工作。

  2.考务评审组:负责竞赛细则和竞赛项目的拟定、竞赛试题、考试规则及专业答疑、考卷阅评等相关考务工作;组建和管理省级竞赛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竞赛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3.宣传报道组:负责竞赛活动期间各专业项目分数的统计汇总和公示、以及对竞赛活动的宣传报道等事宜。

  三、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设“中医药服务和血液安全卫生监督”、“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卫生监督”两个专业,每专业均涵盖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竞赛内容包括四个项目,分别为闭卷考试、知识竞答、模拟办案和以案说法。

  (一)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

  主要通过闭卷考试和知识竞答形式,考察各专业执法人员对卫生法律法规及专业基础理论的掌握能力,内容包括基础法律法规、专业法律法规和新冠肺炎防控相关知识,其中基础法律法规知识和新冠肺炎防控知识作为公共考点纳入各专业闭卷笔试和知识竞答环节考试范围。

  考试题型主要为选择题、填空题和判断题。闭卷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知识竞答分为必答题、抢答题和风险题,必答题和抢答题分别为10分,风险题分为10分、20分、30分三个档次。

  基础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相关条款及其他卫生行政执法相关规章制度等。

  新冠肺炎防控相关知识考点: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对医疗机构防控要求及防控措施,具体参考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及防控方案。

  1.中医药服务和血液安全卫生监督专业考点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血站管理办法》、《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医疗机构投诉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规范、标准等。

  (2)专业知识。包括中医药服务、血液安全基础知识和管理规范,血站、单采血浆站技术操作规程等。

  2.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卫生监督专业考点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及其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规范、标准等。

  (2)专业知识。包括计划生育学、母婴保健基础知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知识、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行政执法规范等。

  (二)模拟办案

  各专业分别设置一个简易程序案例和一个一般程序案例,要求每个参赛队员按照指定场景分别开展现场监督检查、调查取证、执法程序运用、法律适用裁量、执法文书制作等,主要考察监督人员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文书书写技能。测试时间简易程序案例30分钟,一般程序案例120分钟,分值分别为30分和70分,满分100分。

  (三)以案说法

  各参赛单位选取2018年以来自身办结的4例卫生行政处罚典型或疑难案件,两个专业各2例制作成PPT,届时将每专业随机抽取1例作为解说案例(每专业1例)。各参赛单位每专业推荐一名参赛队员作为主要说案人进行现场解说,其他队员作补充。以案说法只计算团体成绩。比赛分说案、提问和评分三个环节。

  1.说案环节。由说案人围绕一个典型案件结合PPT,综合阐述案件由来和调查经过、当事人的基本情况、违法事实、案件定性、自由裁量、争议焦点、处理结果,并总结归纳经验、亮点和不足之处,每个案例不超过10分钟。

  2.提问环节。评委团针对案件所涉及的实体、程序及法理问题进行提问,可提问1-2个问题,提问时间不超过2分钟,且需一次性提问完毕;说案人准备及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评分环节。评委团现场打分。评委团由省卫生监督所抽取相关领域专家组成;总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值。前一个案件的分数在后一个案件提问环节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竞赛分值

  个人成绩:两个专业分别排名,每个选手的闭卷考试、知识竞答、模拟办案技能测试分别占总成绩的30%、30%、40%。

  团体总成绩:两个专业所有参赛选手总成绩,闭卷笔试、知识竞答、模拟办案、以案说法和地方组织工作考评(加分项)分别占总成绩的20%、20%、30%、30%、10%。

  五、参赛人员与队伍

  (一)参赛人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优良的道德品质。

  2.爱岗敬业,勇于奉献,群众满意度高,业绩表现突出,在监督执法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3.廉洁自律,责任心强,既往无违纪行为。

  4.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具有执法资格,从事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具有扎实的卫生监督执法专业知识和良好的实践技能。

  各市如果选任不符合参赛条件的人员参加竞赛,一经发现取消其比赛资格,其团体成绩对应的项目按零分记。

  (二)组队要求

  1.每支代表队由领队1名、联络员1名,参赛人员4名组成。4名参赛人员包括“中医药服务和血液安全卫生监督”、“计划生育和母婴保健卫生监督”专业各两人。领队由各市卫生监督机构负责人担任,联络员由各市技能竞赛组委会相关负责人担任。

  2.以各市为单位组成11支队伍参加比赛,要求每个专业至少有一名参赛队员来自县(市、区)级卫生监督机构。

  六、竞赛形式

  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3个阶段。各市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在本辖区组织初赛,并选拔队伍参加复赛和决赛。初赛具体形式不限,由各地根据本方案结合辖区情况自行拟定。

  (一)复赛阶段。11支参赛队参加复赛。复赛包括闭卷笔试、模拟办案、以案说法和知识竞答4个部分。同时将各地组织开展竞赛活动的情况按照一定比例纳入计分范畴。

  复赛时每个竞赛项目个人总成绩即为个人最终成绩,不再进行个人决赛。

  (二)决赛阶段。决赛包括团体决赛。复赛时团体总成绩位列前6名的参赛队进入团体决赛,竞赛形式包括知识竞答和以案说法2个部分。其中以案说法环节从各市报送的4份案例除入选复赛的案例之外,每专业重新选取一份案例进行决赛阶段的角逐。

  七、奖项设置

  (一)团体奖。团体竞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根据各地竞赛组织情况,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市卫生监督机构颁发优秀组织奖。对工作出色的支持单位和相关人员颁发特别贡献奖。

  (二)个人奖。按四个专业的个人决赛总成绩进行排名,每专业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中,一等奖获得者授予“技能标兵”称号,二等奖获得者授予“技术能手”称号。

  (三)单项奖。各个专业中闭卷笔试、知识竞答、模拟办案、以案说法各单项个人竞赛成绩位列前三名的为单项奖。

  八、进度与时间安排

  (一)宣传动员和部署阶段(2020年9月)。各市要积极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安排部署本市初赛,同时加强对社会各界的新闻宣传,扩大竞赛活动影响。

  (二)各地初赛阶段(2020年10月)。各市卫生监督机构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各市总工会的协助指导下,选拔符合要求的队员组成本市参赛队参加省级复赛。

  (三)全省复赛、决赛阶段(2020年11月)。竞赛组委会制定复赛、决赛活动细则,组织复赛、决赛活动。

  九、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强化保障。各市、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要高度重视,把竞赛作为展现建设水平、理论学习成果和良好精神风貌的平台,认真组织发动,调动参与的积极性。要加强组织领导,为开展竞赛比武活动提供有力保障,各参赛队领队要认真组织好参赛队员的赛前培训工作,让参赛队员以最佳的状态投入到竞赛活动中。

  (二)统筹兼顾、扎实开展。各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与当地工会积极沟通,联合成立竞赛活动组织机构,精心制订活动方案,推动活动扎实开展,高标准、严要求,切实赛出成绩、赛出水平。要正确处理好监督技能竞赛与各项卫生监督工作的关系,把技能竞赛活动作为推进卫生监督工作重要抓手,以赛促学,以赛促练,选拔培养一批优秀的监督人才,切实推进卫生监督队伍能力建设取得实效。

  (三)树立典型,广泛宣传。各地要对竞赛成绩优异的个人和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树立典型,示范带动,进一步激发广大同志的干劲和热情。同时,通过多种载体和形式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积极传递卫生监督“执法为民、护卫健康”的正能量。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shanxi.gov.cn/swsjsl08/26824.hr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