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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上海市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1-03-15)

时间:2021-03-17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索取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备注
076478684Q/2021-00057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沪卫人口〔2021〕3号

  各区卫生健康委,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市健康促进中心、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中心,市计划生育协会:

  现将《2021年上海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0日

  

  

  

  

  2021年上海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点 

  2021年,上海市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实施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支持家庭生育的相关配套政策,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推进健康家庭建设,深化计生服务管理改革,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巩固计划生育工作网络,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一、积极推动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

  加强生育全程服务,围绕婚前、新婚、待孕、孕产期等不同阶段,开展形式多样、有针对性的生育指导、优生优育宣传指导服务。深入推进母婴设施建设,制定实施公共场所母婴设施星级评定方案,推进母婴设施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积极传播新型生育文化,倡导适龄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进一步研究和完善支持家庭生育的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以及公共服务。组织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情况评估。

  二、依法落实计生家庭奖励扶助政策

  认真组织实施上海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上海市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做好“两项制度”目标人群测算、资格确认、资金测算、资金发放工作。认真做好全市独生子女父母年老退休时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的审核以及有关资金发放。适时提高本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金标准。

  三、进一步加强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

  深入推进计生特殊家庭联系人制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就医绿色通道“三个全覆盖”。组织实施计生特殊家庭“一键通”援助服务项目,将援助服务对象适当扩大至独生子女伤残的特别扶助家庭 。组织实施失独特别扶助对象住院护工补贴项目、辅助就医服务项目、心理健康服务项目。全面推广实施失独特别扶助对象“代理服务”、“居家探访”项目。深入推进计生特殊家庭暖心行动,年内每个街道、镇(乡)至少建成一个“暖心家园”。研究和完善失独特别扶助对象有关医疗和养老等服务政策、项目。积极推进计生特殊家庭扶助关怀信息化应用。

  四、大力推进健康家庭建设

  积极探索超大型城市计划生育家庭发展促进模式,积极开展健康家庭建设,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开展有针对性的家庭健康服务。加强生育养育指导,组织开展“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项目。加强生殖健康宣传服务,组织开展“健康家庭-生殖健康”社区行项目,根据不同年龄段育龄人群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生殖健康宣传指导服务。组织开展“5.15”国际家庭日主题宣传服务活动。开展有关家庭发展问题的调研,促进家庭政策完善。

  五、加强人口监测和人口形势分析

  加强人口监测制度建设,围绕建立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监测体系的工作目标,强化生育登记、住院分娩、预防接种、出生医学证明等数据的协同采集、比对核查。加强人口监测数据开发运用。做好与“七普”相关的人口、生育、家庭发展等数据分析。做好常规人口计生统计、计划生育情况核查、人口计生管理服务信息化应用、计划生育抽样调查。编制上海市人口与家庭发展报告,各区卫生健康委要结合实际编制本区人口与家庭发展报告。

  六、深入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

  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制定实施《上海市2021年度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认真落实计生行政事项“一网通办”、“好办”等工作。建立健全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工作网络队伍,制定实施有关文件。加强免费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充分发挥计划生育协会在人口家庭发展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各级计生工作者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工作业务培训。

   

  


原文链接:http://wsjkw.sh.gov.cn/zxghjh/20210315/dbff2fe6873f430d91d4458e5ec916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