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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2021年度放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的预通知

时间:2021-03-23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闽卫职健函〔2021〕159号

在闽注册放射卫生(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为加强在闽注册放射技术服务机构管理,规范放射服务机构技术人员从业行为,经研究,决定对部分已参加放射卫生业务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以中国原子能出版社《医用辐射危害控制与评价》《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为主要内容。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主要包括:2019年1月(机构改革后)至2021年1月期间参加中国卫生监督协会放射卫生专业委员会、国家卫生健康委职业安全卫生研究中心等培训机构和2021年1月后参加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的各类放射卫生检测评价技术集中培训,并取得相应考核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考核办法
  围绕考核内容,采取统一命题、出卷,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考核时间初定在2021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考核名单另行通知。
  四、考核报名
  请有意参加考核人员以机构或公司为单位,于2021年4月1日前向省职业健康处提交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证书、身份证复印件进行报名。以上材料(加盖公章)邮寄到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同时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fjajjzac@163.com
  五、其他事项
  (一)考核合格的,由省卫健委颁发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从业证书(从业证书可用于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申请)。
  (二)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考核资格或从业证书。弄虚作假的专业技术人员及其所在机构2年内不得参加省卫健委组织的专业技术考核。
  (三)参与试卷命题和试卷审阅的,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103/t20210322_555368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