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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多措并举做好结核病防控 已建立“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

时间:2021-03-26 来源: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结核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呼吸道传染病,疾病负担重,社会影响大,是全球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和社会问题。3月24日是第26个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今年我国的防治结核病日宣传主题为“终结结核流行,自由健康呼吸”。据了解,目前我省结核病疫情呈逐年下降趋势,“三位一体”的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已经建立,但防控工作仍面临诸多问题与挑战。记者了解到,我省正在开展强化结核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结核病诊疗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全民结核病防治健康促进行动、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行动、遏制耐药结核病防治及提升结核病防治能力行动等防控工作,到2022年,全省肺结核发病率年递降不低于2.9%,死亡率维持在3/10万以下。

  关键词病患现状 去年安徽省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为42/10万

  我国是全球第三大结核病高负担国家,肺结核报告发病数位居法定报告甲、乙类传染病第二位,我国年新发结核病人数约83.3万,发病率为58/10万,新患者耐多药比例为7.1%,复治患者耐多药比例为23%。特别是耐多药结核病疫情较重,每年新发生耐多药肺结核病人全球排名第二。我省结核病报告发病率处于全国中等偏下水平,2020年全省发现并治疗管理肺结核患者2.5万人。

  结核病是我省重点控制的重大传染病之一。安徽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结核病防治工作,相继实施了5个全省结核病防治规划。记者了解到,2020年安徽省肺结核报告发病率为42/10万,实现了《“十三五”安徽省结核病防治规划》要求全省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8/10万以下的目标。全省各级结核病防控机构认真贯彻落实,为遏制结核病疫情蔓延,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统计数据显示,“十三五”期间全省共登记、治疗、管理肺结核病患者15.3万例,成功治疗14.3万例,成功治疗率达93%。

  关键词防治体系 构建“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

  秉承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的原则,我省积极推进“三位一体”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的建设。目前,已在全省86个规划执行单位推行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政府领导、部门合作、全社会协同、大众参与的结核病防治机制进一步完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结核病防治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实现及早发现并全程规范治疗,人民群众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等防治服务。医疗保障政策逐步完善,患者疾病负担进一步减轻。

  为减轻结核病人的负担,使病人得到更加有效的治疗,我省正在不断完善结核病医疗保障政策。2012年6月,我省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2012年新增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将耐多药肺结核病人治疗纳入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保障政策。此项医保政策后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报销费用远不能满足耐多药患者住院费用需求。2019年11月省医保局下发的皖医保发〔2019〕37号文《安徽省医保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分组付费指导方案(试行)的通知》,将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耐利福平及广泛耐药、耐多药肺结核纳入报销范畴,每次住院定额为0.9-5.5万,报销比例为50%-70%。

  2020年,安徽省结核病防治研究所组织开展了结核病患者管理现状调查,从调查情况看,若无有效的激励手段和便捷的信息化措施,部分地区结核病患者管理则易流于形式。为进一步做好患者管理工作,减轻基层医务人员工作负担,我省于2018年开始逐步推行电子药盒、手机微信APP等新的管理技术,辅助开展患者管理工作,并与公共卫生均等化项目推行的“两卡制”相互补充,努力实现基层患者管理工作的信息化和量化,目前这项工作已覆盖了80%的县(市、区)。

  关键词校园防治 率先将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率纳入防治规划

  在学校结核病防治工作中,我省在全国率先将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率纳入《“十三五”安徽省结核病防治规划》。2017年9月,安徽省卫计委、省教育厅联合制定了《安徽省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年度考核方案》(卫疾控秘<2017>411号),明确各年度工作指标任务,进一步强化学校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工作。建立通报常态机制,实施责任约谈,对一年内出现2起及以上学校结核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市,省卫计委会同驻委纪检部门对相关单位负责同志进行约谈。不断加强全省学校结核病疫情监测、报告和预警信息的调查处置,强化学校传染病防控措施的落实,提高学校广大师生对结核病防治知晓率和自我防范意识。

  为提升结核病防控质量,各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肺结核患者和疑似患者的报告、转诊工作的督导检查,加强结核病实验室的质量控制,强化规范诊疗和结核病患者的全程治疗管理,建成省、市、县三级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提高诊疗服务的可及性。搭建互联网信息平台,开展远程结核病医疗、健康咨询、健康管理服务等。

  关键词行动目标 探索将耐药结核病纳入基本医保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

  目前,我省结核病防治工作还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现行结核病防治服务体系和防治能力还不能满足新形势下防治工作需要,部分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条件和诊疗服务质量不足,防治所需设施设备不足,基层防治力量薄弱,耐药、流动人口结核病发现和治疗管理难度大,公众对结核病防治知识认知度不高,防范意识普遍不强。

  为贯彻落实国家《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2019年,省卫健委联合省发改委等八部门印发《安徽省遏制结核病行动计划(2019-2022年)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进一步细化了行动计划的内容,增强可操作性。省卫生行政部门每年将结核病防治工作纳入各市卫生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

  根据《方案》提出的目标,到2022年,全省肺结核发病率年递降不低于2.9%,死亡率维持在较低水平(3/10万以下);筛查力度进一步加大,新诊断技术得到推广应用,肺结核患者病原学阳性比例提高到50%,成功治疗率达到90%;重点人群防控工作不断深入,学生人群新生入学体检结核病筛查率达到90%以上,老年人群结核病筛查比例明显提高,重点地区农村贫困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耐药结核病防控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全省16个市均开展耐药结核病规范化诊治工作,病原学阳性肺结核患者耐药筛查率达到90%以上。

  值得关注的是,我省正在不断完善保障政策。《方案》要求,做好基本医疗保险与公共卫生的衔接,进一步完善结核病基本医保按病种付费政策,推行规范化诊疗,加强临床路径管理,降低群众疾病负担。各地可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探索将耐药结核病按规定纳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支付范围。探索加强耐药结核病患者流动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工作模式。完善药品集中采购机制,引导抗结核药品生产厂家提升药品质量,充分发挥短缺药品供应保障会商联动机制作用,保证药品供应。


原文链接:http://wjw.ah.gov.cn/xwzx/mtjj/55610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