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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启动新冠病毒疫苗第二阶段接种工作

时间:2021-03-3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3月29日,根据国家、自治区关于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的安排部署,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在兴安职业技术学院设立临时接种点,为师生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标志着兴安盟第二阶段接种工作全面启动。

  据了解,此次乌兰浩特市共抽调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疾控中心工作人员40余人组建了临时接种团队,共设立6个接种台,预计5天内完成兴安职业技术学院6000余名师生的接种工作。

  为确保顺利完成第二阶段目标人群接种任务,兴安盟制定了《疫苗接种第二阶段实施方案》,并于3月24日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项工作。第二阶段接种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旗县市负责本辖区内目标人群接种工作。

  第二阶段接种的目标人群,旗县市18岁以上人群;服务业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人群;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和各类学校教职工;身体基本状况好的老年人;监所相关工作人员和监所被监管人员;移民、应急、邮政快递、精神卫生福利、救助管理、市场及监管、新闻媒体等人群;在本辖区居住的海外侨胞及外籍人士;各旗县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的其他需优先接种人群。

  目前,新冠肺炎疫情仍在全球流行,随时可能因传染源引入而导致疫情在国内流行,我们必须通过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形成有效的群体免疫屏障,阻断新冠肺炎传播蔓延。

  疫情防控责任重大,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一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在没有接种禁忌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群应尽快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李春雷 供稿)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doc/2021/03/29/31902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