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焦点事件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到兴安盟督查“一案一落实”情况

时间:2021-04-1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4月7日、8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局执法人员到兴安盟对2020年职业病防治项目中放射诊疗设备检测数据异常项进行专项督查。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一同检查。

督查组先后来到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和扎赉特旗,对四家医疗机构的七台放射诊疗设备检测不合格项逐一进行了查看,并对复检情况进行详细了解,对未进行复检的医疗机构要求暂停使用放射诊疗设备,责令限期进行复检,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此外,督查组结合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卫生监督协管系统推进运行、新冠疫苗第二轮接种、健康证明系统运行、公共场所和生活饮用水专项整治监督等五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并现场解答了工作人员的疑问,提出了指导性意见。

通过此次督查,极大地推进了兴安盟“一案一落实”工作进度,提高了卫生监督员综合业务素质,进一步拓展了思路,为下一步做好卫生监督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李春雷 吴英霞 供稿)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doc/2021/04/09/3195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