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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组织举办2021年度传染病报告管理及卫生应急培训

时间:2021-04-2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为进一步加强乌兰察布市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提高传染病报告质量,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圆满完成国家和自治区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任务和指标,特别是精准、科学应对鼠疫、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防控,由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市疾控中心承办了2021年乌兰察布市传染病报告管理和卫生应急培训班。

  参加会议的人员有各旗县区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分管主任、传染病报告管理及卫生应急科室负责人、传染病网络报告管理人员;旗县市区一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蒙医院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传染病网络报告人员;市属及驻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传染病网络报告人员,约130余人。

  培训班邀请了自治区综合疾控中心的专家和市疾控中心从事流病工作的专业人员。他们详细讲解了《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传染病报告管理相关内容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有关方案。

  通过此次培训,加深了医疗卫生机构对传染病防治法有关内容的理解,规范了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夯实传染病报告管理基础,进一步明确了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控机构在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中的职责,保证相关工作有序高效进行,为乌兰察布市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提供了技术保障。

  通过对《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聚集性疫情流行病学调查方案》等相关方案的讲解,使相关人员了解如何应对常态化疫情防控,精准掌握如何流调、如何梳理传播链、代际关系、溯源以及标准规范撰写流调报告,为乌兰察布市精准处置新冠肺炎疫情提供科学依据。(章俊霞 供稿)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doc/2021/04/19/31995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