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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召开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新闻发布会

时间:2021-04-22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4月21日,兴安盟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兴安盟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并详细介绍下一步兴安盟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安排,针对民众关心的疫苗接种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和自治区决策部署,兴安盟已经全面启动了第二阶段疫苗接种工作,将于6月底前完成全盟至少40%以上现居住人口,预计64万人接种。截至目前,兴安盟已经完成第一阶段九类重点人群接种工作,共接种50300剂次、18664人。第二阶段共到货疫苗24000支,完成接种24000剂次。

为确保接种工作安全有序推进,兴安盟疫情防控指挥部统筹谋划、周密组织,一是提前进行了摸底统计,制定了《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第二阶段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旗县市根据目标人群数量有序开展接种工作。二是全面提升接种服务能力。在原有116家接种单位的基础上,增设临时接种点和移动接种点,全盟日接种能力可达到16000人;(临时接种点根据受种人数抽调有接种资质的护士开展接种工作,并配备专业急救医生及抢救设备、急救药品、救护车等),全盟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均组建了急救保障小组,开通救治绿色通道。三是严格疫苗管理、质量监管。疫苗运输、储存的全过程处于规定温度环境,定时监测、记录温度,确保冷链完整、安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疫苗储存和运输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本次接种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保护效力达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经临床试验和前期重点人群较大规模接种后,显示免疫原性和安全性良好。适用对象为18周岁以上人群,每人接种2剂次,接种间隔为21—56天。疫苗由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统一采购,根据采购情况分批分期送到各盟市,疫苗到达兴安盟后,会第一时间根据辖区人口数量和接种安排,将疫苗分配到各旗县市接种点,各旗县市将根据疫苗供应情况组织接种。(李春雷 陈爽 格日勒 供稿)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doc/2021/04/21/32019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