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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3150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4-28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闽卫督函〔2021〕80号

答复类别:B类

廖明宏委员:
  《关于吸引省外台籍医师来闽工作的建议》(2021315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高度重视台湾医师来闽就业有关工作,为推进落实国台办31条、26条和我省66条、42条惠台政策力度,我委按照先行先试、积极探索为台湾同胞在闽学习、创业、就业、生活提供与大陆同胞同等待遇的对台工作要求,积极吸引台湾医师来闽执业就业,推动闽台医疗卫生领域融合发展,打造对台卫生健康交流合作前沿平台。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优化台胞执业管理与职称互认
  一是做好取得内地医学学历台湾居民的执业资格考试组织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内地医学学历(本科毕业或研究生毕业)的台湾居民可参加大陆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内地护理、助产专业学历的台湾居民可参加大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目前全省取得内地医学学历的台湾居民在我省报考医师资格考试共345人,考试通过115人。在我省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台湾地区居民共8人,考试通过4人。
  二是做好台湾医师的大陆医师资格认定、注册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台湾医师医师资格认定、短期执业(有效期最长3年)注册工作。目前有414名台湾医师在闽认定大陆医师资格;628名台湾医师在闽执业(其中短期执业医师212名、取得大陆医师资格并在闽执业医师416名)。
  三是落实好在闽就业台湾医师职称相关政策,打通台湾医师与大陆职称互认的“最后一公里”。为贯彻落实我省“66条实施意见”,解决台湾医师来闽就业职称互认的瓶颈问题,与省人社厅、省台办联合出台《关于做好在闽就业台湾医师聘任工作的通知》,按照与大陆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相对等的方式,放宽申报、聘任条件,简化程序,明确面向台湾地区居民聘任不同等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的要求。对取得大陆地区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申报条件的台湾医师,可申报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目前已申报参加评审的在闽台湾地区居民共199人次,通过评审取得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147人。
  (二)推动惠台惠医配套政策落细落实
  持续完善台胞在闽就业创业卫生健康领域的各项配套政策。继续落实《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台湾青年来闽就业创业有关工作的通知》《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做好在闽台湾同胞子女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落实与省人社厅、省台港澳办联合出台的《关于做好在闽就业台湾医师聘任工作的通知》及与省财政厅、省台港澳办联合出台的《关于台湾医师来闽执业的资助规定》等惠台政策,着力把落实惠台政策作为工作重点,建立工作推进机制,推动政策落地。
  (三)多渠道加大台湾医疗卫生人才引进力度
  我委联合多部门,在专业技术职称认定、聘任、财政补助、优化引才环境等方面出台一系列政策,加大台湾医师引进力度。省卫健委与省人社厅、省台港澳办联合印发《关于直接采认台湾地区医师职业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卫人〔2020〕44号),做好台湾医师职业资格直接采认工作,打通台湾毕业生在闽就业“绿色通道”。鼓励医疗机构通过学术交流、课题研究、访问学者、进修学习等方式,多渠道实施引才计划。结合6·18海峡两岸人才融合发展云上展会活动,进一步吸引台湾医师来闽执业,累计发布69家省内医疗卫生单位的390个台湾医师引进岗位,通过台湾青年就业专区引进台湾医师。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卫健委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进一步加大台湾医师引进工作力度,鼓励和支持台湾籍医师来闽就业。
  一是着力加大宣传力度。发挥医学院校、医疗卫生机构、卫生相关学(协)会桥梁纽带作用,依托海峡论坛、海峡两岸中医药发展与合作研讨会等平台优势,加强台湾医师来闽就业优惠政策的宣传与沟通,提高福建招聘和引进台湾医医师优惠政策的知晓度。
  二是着力巩固执业平台。坚持以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鼓励社会办医尤其是台资办医疗机构的引进台湾医师的力度,夯实吸引台湾医师来闽执业的平台。
  三是着力拓宽引进渠道。进一步鼓励医疗机构提供台湾医师岗位需求,拓展适合的平台发布,多渠道实施引才计划。与省海外人才中心、海峡人才市场等机构单位建立协作机制,发布招聘人才需求信息,并根据台湾医师意向情况,适时举办对接会。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高  洁
  联系电话:0591-87849283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104/t20210427_55858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