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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307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4-28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闽卫督函〔2021〕73号

答复类别:B类

任世杰委员:
  《关于加强公立养老院建设的建议》(2021307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组织拟定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和规范是省卫健委的重要职责之一,推进我省医养结合深入发展是我委的重要工作。近年来,通过开展医养结合试点、培育医养结合机构综合示范培训基地、贯彻医养结合机构管理和服务指南、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活动等工作,有效推动了我省医养结合机构的发展。截至2020年,我省医养结合机构(两证齐全)有128家,与2019年底比,机构数量增加24.3%,其中医养结合机构中公立医疗卫生机构20家。贯彻《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指南》,鼓励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规范签约合作,切实提高医养签约服务质量。截至2020年底,我省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日间照料中心等建立签约合作关系(以医疗卫生机构签约对数为准)共2549对。依托全国医养结合继续教育平台,我委组织全省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专技、服务人员330人参加远程线上培训。通过学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综合评估、基础护理、功能康复等常见的医养结合服务课程,有效提升我省医养结合机构的能力和水平。
  正如您所言,“我们现在的养老体系还是个雏形而已,处于刚起步阶段”。我省公立医疗机构不同程度存在着参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热情不高、公立医疗机构机构数量、床位偏少等问题,下一步我委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继续推动医养结合发展,助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合理规划设置有关机构。支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含失智,下同)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鼓励新建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实现养老服务资源和医疗卫生资源有效衔接。
  二、推动公立医疗机构增加养老服务。加大扶持力度,力争给予公立医疗机构设立养老机构一次性开办补助和运营补贴。开展试点创新,推动公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互联网+远程医疗”等方式扩大社区、居家医疗服务的供给。规范签约合作,支持医疗卫生机构在完成自身医疗卫生任务前提下,有余力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推动解决家庭病床服务和管理规范、绩效工资总额管理等工作中可能遇到的政策性问题。力争到2021年底,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开设养老床位数量比2020年翻一番。
  三、加大医养结合服务人员培训力度。继续参加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提高课程完成率,加大对我省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和医护人员的继续教育。开展包括医养结合机构中医疗机构在内的医疗护理员技能培训和规范管理,增加护理服务业人力资源供给,对接养老服务机构入住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健康需求。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周  爽
  联系电话:0591—87860912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104/t20210427_558497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