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工作结束
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0]3号)、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关于2021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152号)、《关于2021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安排的通知》(卫人才发[2020]153号)文件要求,2021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于4月10、11、17、18日分两批次进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于4月24-26日进行。内蒙古考区共设13个考点,54183名考生参加相关考试。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考务中心承担内蒙古考区考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并负责自治区直属考点的具体考务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考试工作,在考试期间深入到区直考点进行督导、检查。
为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开展,自治区卫生考务中心在考前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提前制定《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工作安排》、《内蒙古自治区卫生考务中心考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 严格执行《2020年内蒙古考区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应对新冠疫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于3月1日,组织召开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内蒙古考区考试工作会议,各考点通过视频会议形式参会;于3月28、29日,在呼和浩特市举办2021年卫生健康专业技术资格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及系统管理员培训;于4月7日,组织召开2021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巡考人员培训会,精心选派三批次共计72名巡考员赴各考点,对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培训后由该中心主任与全体巡考人员签订《巡考人员保密责任书》和《巡考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考试期间,全区各考点积极协调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中心、保密局、公安局、无线电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共同防范疫情和作弊,确保考试安全进行。同时,考区也加大对防作弊设施设备的资金投入,考前为各考点配发便携式身份证识别仪,用于考生身份识别、确认。
在内蒙古考区各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共同协作努力下,考区2021年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暨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工作于4月26日全部结束,近期将召开工作总结会。(石婷洁 供稿)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doc/2021/04/30/32063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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