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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召开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会议

时间:2021-05-1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5月7日,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求,推进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全面落实,赤峰市卫生健康委组织召开了全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赤峰市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市疾控中心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市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主要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赤峰市精卫中心项目办通报了全市2020年度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完成情况,安排部署2021重点工作任务。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对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进行了再梳理再培训。巴林左旗、喀喇沁旗、松山区从如何提高报告患病率、规范管理率、服药率三个主要指标进行了经验交流。

  会议指出,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部门齐心协力、各司其职,积极搭建基层心理服务平台,完善教育心理服务网络,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建立心理危机干预队伍,规范心理咨询热线服务,已初步建成“党政领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服务机制。精神卫生综合服务管理机制持续完善巩固,以奖代补政策有效落实,社区康复服务工作积极开展,精神卫生医疗资源不断增加,市、县、乡、村四级精神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明显减少,综合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为落实平安赤峰、健康赤峰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会议强调,工作成绩的取得来之不易,是各部门干部职工及广大基层精防工作者齐心协力、辛勤付出的成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市的工作还存在着不足和差距,各地区各单位一定要理清思路,详细了解并分析本地区的状况,认真分析原因,强化部门职责落实,齐心协力打通“堵点”,解决“难点”,切实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会议要求,各地区各单位要对照《全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细化任务分解、明确完成期限、强化部门联动机制、落实部门工作责任,确保年内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加快推进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社会心理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心理服务网络建设,不断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同时要积极宣传《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条例》,持续加强细化严重精神障碍服务管理,推动患者救治救助等重要政策措施落实,统筹推进精神卫生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张巍 供稿)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doc/2021/05/08/3207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