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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中医药政策课题立项评审的通知

时间:2021-05-10 来源: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度中医药政策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吉中医药发[2021]32号)有关要求,我局4月27日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了形式审查,19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未通过审查。近期我局将组织专家开展立项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2021年度通过形式审查的中医药政策课题

  二、评审材料

  1.参加评审的项目需准备项目纸质申报书、项目草案和相关附件材料一式四份装订成册,A4纸打印。

  2.项目以PPT形式汇报答辩,主要内容:

  (1)项目立项的必要性和意义;

  (2)主要研究内容(必须围绕关键问题,以条目方式进行凝练)、预期成果与考核指标(项目完成指标、成果登记、论文、专利、人才培养等);

  (3)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及创新点;

  (4)研究基础及项目负责人简介、项目研究团队职称结构、专业结构和人才技术力量;

  (5)经费预算情况。

  三、评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2日

  地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十二楼会议室

  四、评审专家组成

  专家组由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政策与发展项目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三名专家。

  五、评审要求

  1.项目需第一负责人亲自到场答辩,第一负责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答辩的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因故不能亲自到场答辩,应授权项目第二负责人代为答辩,如第二负责人亦不能亲自答辩,取消该项目答辩资格。

  2.项目答辩时间严格控制在5分钟以内,其中汇报时间为4分钟,专家质疑1分钟。

  3.请汇报人员提前将申报书等相关材料和PPT(电子版)提交工作人员。无故不参加答辩者,视为放弃评审。

  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法规与监督处寇晓伟

  联系电话:0431-88905984

  附 件:2021年中医药政策课题评审答辩时间表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5月8日


原文链接:http://jltcm.jl.gov.cn/tzgg/xgdt/202105/t20210510_80616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