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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1097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5-11 来源: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闽卫督函〔2021〕88号

  答复类别:B类

  施锦珊委员: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建议》(2021109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老龄委是省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不具备行政职能,无法作为联席会议的成员单位。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根据“三定”方案,原省老龄委办公室撤销,整体转隶省卫健委,由老龄健康处承担省老龄委具体工作。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在进一步促进我省“十四五”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省卫健委结合工作职能,主要在政策引导、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老年友好型社区等方面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政策引导。去年6月,福建省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实施方案,将“打造老年宜居环境”作为5项重点任务22个内容中的重要部分,提出“重点对与老年人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相关建筑物等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以及没有无障碍设施或无障碍设施不合格的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公共设施进行改造”,“大力提高新建居住小区、市政工程无障碍化率”。
(二)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去年12月,省卫健委部署在全省综合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为老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开展建设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工作。在老年友善环境建设方面,要求各医疗机构门急诊、住院病区配备有辅助移乘设备(如轮椅、平车等),并方便取用;主出入口处有方便老年人上下车的临时停车区和安全标识;所有出入口、门、台阶、坡道、转弯处、轮椅坡道及信息标识系统等的设置均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机构内地面防滑、无反光。设置有无障碍卫生间,门宽应当适宜轮椅进出。适老性病房温馨整洁。病房中应当配有时钟和提示板,温、湿度适中,家具稳固。
(三)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省卫健委按照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要求,围绕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方便老年人日常出行等方面内容,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创建的主要内容有:改善老年人的居住环境,支持对老年人住房的空间布局、地面、扶手、厨房设备、如厕洗浴设备、紧急呼叫设备等进行适老化改造、维修和配备,降低老年人生活风险。方便老年人的日常出行,加强老年人住宅公共设施无障碍改造,重点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进行改造,保障老年人出行安全。加强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服务设施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场所的无障碍建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抓好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质量。督促各级卫健行政部门按照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任务分工和具体措施。建立工作考核、督导评价机制,并加强各医疗机构的专业培训和技术指导,及时组织检查评估,确保建设工作质量,为全面完成《福建省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提出的“到2022年,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的目标夯实基础。
(二)创建一批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及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媒介,大力倡导“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幸福老年人”的理念,广泛宣传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在全社会积极营造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省卫健委将适时开展督导调研,与各地一道加大对社区的指导力度,及时了解创建工作进展,帮助社区协调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基层推荐的社区严格审核把关,力争在全省创建首批34个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三)落实今年将出台的《全省无障碍设施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按照职责分工抓好相关医疗机构建筑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工作。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周 爽
联系电话:0591–87860912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105/t20210511_559253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