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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20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5-18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闽卫督函〔2021〕112号

答复类别:B类

陈碧珍代表:
  《关于请求省卫健委同意厦门市妇幼保健院2021年起继续驻点帮扶连城县妇幼保健院的建议》(第12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连城县作为革命老区苏区县和原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省卫健委在城乡对口支援工作中一直给予重点关注和政策倾斜,“十三五”期间,安排省、市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连城县,通过学科建设、远程会诊、临床带教等方式开展技术帮扶,推动连城县妇幼保健院医院服务能力持续提升。
  下一步,我委将在总结“十三五”城乡对口支援工作经验和成效基础上,巩固健康扶贫成果,持续深化城市三级医院对口支援工作,统筹协调厦门市妇幼保健院对口帮扶连城县妇幼保健院。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黄  敏
  联系电话:0591-7812113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105/t20210518_559741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