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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187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5-18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闽卫督函〔2021〕110号

答复类别:B类

廖金辉代表:
  《关于支持山区县人才建设方面的建议》(第118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医学定向委培生的培养,逐步缓解基层人才紧缺现状。根据各县(市、区)的培养需求,我省开展为乡镇卫生院定向培养本土化高职高专学历医学人才项目,委托福建省医学大专院校,面向户籍所在地定向县的高中毕业生招收乡镇卫生院医学专业定向生;委托福建省医学本科院校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招收县级医院临床医学本科定向生。截至2020年底,已累计委托培养本科定向生2665人,大专定向生1978人。
  二、加强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提升业务水平。为提升基层医师服务能力,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我省面向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毕业生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或助理全科医生培训,通过在经认定的培训基地2-3年全面、系统、规范的培训,卫技人员专业理论和临床技能显著提升,为分级诊疗提供了有力支撑。注重基层全科医生培养,截至2020年底,每万常住人口全科医生数2.53名,顺利完成“十三五”规划中每万人口拥有2名合格全科医生的目标。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五年来全省有15.6万人次乡村医生参加规范培训。
  三、实行差别化的职称评审,真正实现“干什么评什么”。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推行“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制度,实行差别化评价,降低县级以下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的门槛,克服以往职称评审存在“重论文、轻实践,重学历、轻能力,重资历、轻实绩”的倾向。参加定向评价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其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间技能考试成绩在原始成绩上加5分,并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单独确定通过率。通过基层职称系列取得的职称仅限在基层使用,为基层留住高层次人才。截至目前,全省有1949人取得基层高级职称。
  四、重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逐项落实乡医保障问题。采取“分类保障”的方式,开展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工作。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基本药物补助、乡村医生岗位津贴和一般诊疗费等多渠道政策保障,提高乡村医生待遇收入水平。加快乡村医生人才培养与规范培训工作。积极组织乡村医师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促进乡村医生逐步向职业化转变。
  下一步,省卫健委将积极吸纳您的建议,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继续做好为乡镇卫生院培养高职高专学历定向生和为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培养临床医学本科定向生项目,2021年拟新增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两个定向培养专业。力争三年内培养专科定向生600名、本科定向生900名。
  二是继续加大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和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力度。
  三是完善分配方式,提升基层医护人员收入水平,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益一类保障、公益二类管理”,激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活力,并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绩效工资,体现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实绩和贡献。
  四是继续推动各地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的提升,提高在岗乡村医生养老保险与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标准。切实落实村医保障制度,推进乡村医生收入稳定增长。进一步落实完善乡村医生到龄退出机制,优化乡村医生队伍。继续加快乡村医生后备人才培养,规范乡村医生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适应农村群众卫生健康服务需求。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尤君毅
  联系电话:0591-87855651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105/t20210518_5597385.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