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舆论监督

关于推荐“吉林省第三批青年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研修学员的通知

时间:2021-05-21 来源: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吉中医药发〔2021〕46号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中医药管理局,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中省直各医疗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和《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强我省中青年中医药骨干人才培养,省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委托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继续在全省范围内实施“吉林省第三批青年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现将研修学员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员申报条件

  申报研修学员的工作单位必须为省内各级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31日),从事中医临床工作5年以上并具有中医主治医师以上资格(含中医主治医师),身体健康,热爱中医药事业,有志成为一名“真中医”人才。已获得过国家、省优才培训项目支持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二、遴选方式

  学员自愿报名,填写吉林省青年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学员推荐表(附件1),经所在单位同意后,由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填写汇总表(附件3)并加盖公章,统一报省中医药管理局,中省直各医疗机构直接报省中医药管理局。学员报名采取差额推荐方式,各地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2)报送推荐人员,中省直综合(含专科)医疗机构每单位推荐1名。省中医药管理局将组织推荐学员进行入组考试,并最终确定参加研修培训人员。

  三、招生人数

  计划招收项目研修学员50名。

  四、学员入组考试内容

  以中医四大经典为主,结合中医基础和临床确定考试内容。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项目执行时限

  项目培训周期为2021年-2023年,共计3年。

  六、学员要求

  (一)省中医药管理局将定期组织对研修学员进行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结业考核。主要考核研修进度及理论学习、临床实践、跟师学习、经费使用等情况。年度考核合格后方能进入下一年度的学习,年度考核不合格者予以淘汰。结业考核达不到及格线的研修学员不能结业。

  (二)研修学员由于个人或工作单位原因中途退出项目研修,予以淘汰,并视情况决定是否需要学员或单位退还已使用的研修经费。

  (三)入组的研修学员应听从培训单位安排,拒不服从安排的,予以淘汰并退还已使用的研修经费。

  七、其他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申报学员名单及推荐表由各地中医药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各中省直单位直接报送至省中医药管理局。不接受学员个人报名。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华国俊

  联系电话:0431-88904064

  电子邮箱:jlzzy09@163.com

  

  附件:1.吉林省第三批青年优秀中医临床人才项目学员

  推荐表

  

  2.吉林省第三批青年优秀中医临床人才推荐名额

  分配表

  3.“吉林省第三批青年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

  目”学员推荐汇总表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5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1

  吉林省第三批青年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

  项目学员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照片
(一寸免冠)

  民族

  

  学历

  

  政治面貌

  

  毕业院校

  

  专业

  

  职务

  

  职称

  

  决赛名次

  

  工作单位

  

  所在科室

  

  通讯地址

  

  邮编

  

  手机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微信号

  

  主要工作经历:

  起止年月

  工作单位

  学科、专业

  职务和职称

  

  

  

  

  

  

  

  

  近三年内发表的主要论文及著作:

  论文题目/著作名称

  杂志名称/出版社

  发表、出版时间

  作者排名

  

  

  

  

  

  

  

  

  

  

  

  

  获奖情况(包括国家级、部级、省级):

  本人签字:

  

  

  年月日

  学员所在单位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市州中医药管理局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月日

  附件2:

  吉林省第三批青年优秀中医临床人才项目推荐名额分配表

  

  

  地区

  分配推荐名额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10

  吉林省中医药科学院

  10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临床医院

  10

  长春(含公主岭、长春新区)

  15

  吉林

  14

  延边

  15

  四平

  8

  通化

  12

  白城

  9

  辽源

  7

  松原

  9

  白山

  7

  梅河口

  3

  长白山

  1

  

  附件:3

  “吉林省青年优秀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项目”第二批学员推荐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

  

  序号

  姓名

  单位

  职称

  职务

  专业

  手机号码

  微信号

  

  

  

  

  

  

  

  

  

  

  

  

  

  

  

  

  

  

  

  

  

  

  

  

  

  

  

  

  

  

  

  

  

  

  

  

  

  

  

  

  

  

  

  

  

  

  

  

  

  

  

  

  

  

  

  

  

  

  

  

  


原文链接:http://jltcm.jl.gov.cn/tzgg/xgdt/202105/t20210520_80744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