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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2021-05-21)

时间:2021-05-21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索取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备注
076478684Q/2021-00120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沪卫医〔2021〕50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8日

  

  

  关于做好2021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的意见

   

  为满足本市临床用血需求,保障血液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以下简称《献血法》)、《上海市献血条例》(以下简称《献血条例》),现就做好2021年本市无偿献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2021年,本市无偿献血总量达46万人份(每人份200毫升)。

  二、具体要求

  (一) 提高站位,有力加强无偿献血组织领导

  无偿献血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城市公共安全,是重要民生工作,是城市文明的象征。各区人民政府应当将无偿献血工作作为健康上海建设的重要组成和公共卫生事业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认识无偿献血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进一步贯彻落实《献血法》《献血条例》,落实《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的若干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辖区内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统筹谋划,把无偿献血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卫生城市创建等结合,进一步巩固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广泛参与的无偿献血工作格局,及时研究解决无偿献血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从宣传教育、组织动员、经费投入、人员配置等多方面推进无偿献血工作。各区人民政府要健全无偿献血服务体系,加强血液管理机构、血站建设,将献血屋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加大对血站新建扩建等建设的支持力度,全面提升血站服务能力和水平,持续推进无偿献血服务体系机制创新,逐步建立保障与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机制,确保无偿献血服务体系与当地医疗卫生发展规划相适应。

  (二)广泛参与,全面夯实无偿献血工作基础

  各有关单位要落实好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无偿献血工作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9〕21号),各司其职,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为无偿献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加强同军队系统的合作,并商请宣传、精神文明部门加强无偿献血公益广告的统筹协调,结合精神文明建设先进评选工作发挥无偿献血工作在彰显城市文明中的重要作用;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财力和人力资源方面的政策支持;规划资源、公安、城管执法部门和重点地区管委会等要保障街头献血点的设置,支持在重点商圈、景区等符合条件的区域设置献血点,支持献血点位的宣传活动;发展改革、交通、教育、市场监管、住房城乡建设管理、文化旅游、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无偿献血的有关工作。工会、共青团组织、妇联、红十字会等有关群团组织要积极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乡镇街道等应按照《献血法》《献血条例》的规定,积极动员和组织本单位和辖区的适龄公民参加无偿献血。

  (三)坚持特色,不断完善无偿献血工作模式

  坚持团体无偿献血组织动员与街头个人无偿献血宣传招募互为补充的无偿献血工作模式。通过加大宣传普及,健全表彰激励机制,优化组织动员,加强对献血者的关爱,提升民众的献血意愿,推动团体无偿献血和街头个人无偿献血协调发展,促进全市无偿献血工作体系一体化发展,提升本市血液募集能力。

  巩固团体无偿献血工作,发挥其应急保障和结构调节功能,创新工作机制,完成或超额完成26.58万人份的募集目标。各单位可按不超过职工人数(包括外来务工人员)的6.5%,各乡镇、街道可按不超过无工作单位公民人数(包括外来暂住人员)的2.5%动员和招募无偿献血者。动员招募工作应注重献血科学知识的普及,注重团队无偿献血在体现公益文化、社会责任中重要作用的宣传。各高校在市教委的安排下,组织学生、教职员工参加无偿献血。

  加强街头个人无偿献血工作,完成或超额完成19.42万人份的募集目标。定时评估献血点位工作,优化献血点位布局。推进无偿献血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完善无偿献血领域健康大数据应用,优化“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方式。加强无偿献血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流动献血向固定献血、随机献血向预约献血转变,逐步提高街头个人无偿献血比例。

  (四)严格管理,有效保障血液质量安全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血液质量安全体系建设,加强血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及标准的宣传落实,强化各级血站、各临床用血医疗机构的质量管理意识,加强献血、采血、供血与用血各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要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血站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指引》的要求,指导各级血站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分批分时段组织无偿献血,做好献血场所的清洁消毒,严格做好献血者和医务人员的安全防护,确保相关工作符合疫情防控规定。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部门协作,加大血液日常监督管理与专项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血头”和雇人献血的违法行为,建立、完善全社会防范非法组织他人卖血的联动机制,确保血源安全。

  2021年本市无偿献血募集的具体安排,由市卫生健康委另行明确。各区要抓好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落实,积极开展争创“全国无偿献血先进省(市)”工作。

   

  附表:2021年本市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附表

  2021年本市无偿献血募集目标分解表

  单    位

  无偿献血总量(人份)

  浦东新区

  56000

  黄浦区

  33471

  徐汇区

  22991

  长宁区

  19276

  静安区

  39967

  普陀区

  11788

  虹口区

  12749

  杨浦区

  16059

  闵行区

  34304

  宝山区

  17301

  嘉定区

  19418

  奉贤区

  12100

  松江区

  22433

  金山区

  14194

  青浦区

  16687

  崇明区

  14922

  高校

  60000

  驻沪部队

  10000

  献血点位优化调整后增量

  26500

  合计

  460160

  (上述合计包括每区应急性献血实战演练目标数400人份)

   

  


原文链接:http://wsjkw.sh.gov.cn/xygl2/20210521/2d37929f24294c46b28812f3eb928e3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