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95号建议的答复

时间:2021-05-27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闽卫督函〔2021〕134号

答复类别:A类

黄方代表:
  《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可及性的建议》(第139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2019年,省委宣传部、省卫健委从全省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筹集资金中拨付经费612万元,为34所乡镇卫生院配置健康服务车,用于开展下乡医疗巡诊、临床急救转诊等服务。2020年,我委对全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车辆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全省1110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有医疗服务车(主要是公共卫生用途,非救护车)634辆,救护车374辆。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我委为全省100所中心卫生院统一采购、配备了转运救护车。转运救护车含车载急救箱、AED自动除颤仪、车载一体化体检设备等,既能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治工作,也可用于开展下乡体检、巡诊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您的建议切实考虑到基层的工作需求,我委将结合您的建议,继续推动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硬件改善及能力提升,总结、推广龙岩等地基层巡诊车等经验、做法,更好地为居民群众提供健康管理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叶晶晶
  联系电话:0591—87816561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105/t20210526_56019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