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502号建议的答复
闽卫督函〔2021〕142号
答复类别:B类
程璇代表:
《关于推动分级诊疗在基层落地的建议》(第1502号)由我单位会同省医保局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十三五”期间,省卫健委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强化顶层设计,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逐步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能力、转化服务模式等工作,努力构建资源配置合理、分工协作的分级诊疗医疗服务体系,积极推动分级诊疗在基层落地。
一、抓好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建设
持续推进县级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程,除世行项目的3.1亿美元基本用于县域能力建设以外,省级财政累计投入约7.58亿元,建设消毒供应、心电诊断、临床检验、医学影像、病理检验、远程会诊等六大中心及紧缺专科、薄弱专科床位建设等。有序推进“基层检查、上级诊断”,逐步提高互认率,降低重复检查率,提升区域检查同质化水平。截至2020底,县域“六大中心”已建成401个、占97%,并累计为基层提供服务120万人次。
二、推进紧密型医联体建设
积极推进城市医疗集团、专科联盟等医联体建设。省、市三级医院依托优势和特色专科,牵头组建区域性专科联盟,辐射带动专业区域同质化发展;部分县市搭建区域信息化平台,由市、县级医院面向基层医疗机构提供远程医疗服务。目前,全省共建成268个医联体,其中20个城市医疗集团、68个县域医共体、120个专科联盟、69个远程医疗协作网;覆盖1159个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其中,三级医院71个、二级医院14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12个、乡镇卫生院727个。同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信息化整合,促进资源共享。第三方机构等办医新业态快速发展,截至2019年底,全省第三方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中心、血液净化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安宁疗护中心分别为23个、23个、2个、1个、11个。
三、加强医疗资源信息共享建设
我委聚焦深化医改重点领域和便民惠民关键环节,扎实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水平。一是积极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截至目前,全省累计上线30家互联网医院。福州市建立了统一的互联网医院平台,为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互联网医院服务提供基础平台支撑。二是积极推进远程医疗,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层。推广莆田市“滴滴影像会诊”模式。莆田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影像医生可通过系统平台相互发出签约请求,按照协议约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影像会诊单送入抢单资源池后,上级影像医生通过医生工作站或手机APP抢单,完成基层患者报告审核、修订。平台自2016年上线以来,已完成影像40.3万例会诊,平均每天240例,让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享受上级医院的诊断服务,每年减轻群众检查费用1000多万元。截至目前,全省三级公立医院已实现远程医疗服务全覆盖。41家县域医共体开展以远程影像和远程心电诊断等远程服务,覆盖44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占比为83.6%。
四、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2020年全省65岁以上常住居民签约家庭医生服务的有253.62万人。家签医生按照居民选择的签约服务包为其提供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为长期卧床等满足上门服务条件的签约居民提供上门服务,减轻老年人就诊的负担,为患慢性病的老年患者提供便捷服务。
五、医保覆盖合规养老机构
我省各级医保部门积极鼓励和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以及面向老年人服务的康复医院、老年病专科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申报医保定点,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据统计,目前全省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中有102家已纳入医保定点。如省本级先后将福州新莲花医院、与养老机构合作的五凤街道湖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仓山国德老年医院等医养结合医疗机构纳入定点范围;厦门市已将29家养老机构内设的医务室、护理院等纳入定点范围。为规范统一定点管理,2020年底国家医保局出台《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保局令第2号),自2021年2月1日起执行,其中申请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范围包括“养老机构内设的医疗机构、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等,同时明确了申请定点必须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下一步,省卫健委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吸纳您的建议,推动分级诊疗在基层落地见效。
一、抓龙头,完善分级诊疗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医疗“创双高”建设,积极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推动优质医疗资源提质扩面;持续深化县域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建设和“优质医疗服务基层行”活动,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
二、抓内涵,深化医联体和医共体建设。强化地方党委领导、政府规划引导,加强城市医疗集团等医联体建设,按照地缘、医疗资源、就医需求等因素构建医联体网格,由牵头医院负责管理网格内医疗资源、医疗服务和医疗质量。理顺医共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推动落实医共体在人员招聘、岗位设置、中层干部聘任、内部绩效考核、收入分配、职称聘任、医疗业务发展等自主权。
三、建机制,激发医疗机构运行活力。持续深化“三医”联
动改革,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落实财政补偿政策,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建立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深化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加快建立适应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以公益性为导向,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和内部分配办法,鼓励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调动积极性。
四、促整合,推动医疗资源互联共享。加强省级卫健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健全全民健康信息化队伍、项目、资金、规划、标准“五项统筹”机制。实施县域医疗信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拓展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功能。加快推进全省健康医疗大数据汇聚,实施省属公立医院数据标准化汇聚及省级基卫综合服务管理平台项目。以信息共享为重点,持续推进医疗机构信息惠民建设,增强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
五、抓基础,提升基层卫生服务水平。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开展社区医院建设,强化常见病、多发病诊治,以及医疗康复护理和转诊等服务。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量。加强签约团队建设,完善全科医生培养机制,发挥县域医共体辐射基层优势,推动县级医院专科医生指导和充实基层家庭医生团队,提升履约服务能力。巩固签约服务覆盖面,加强对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人群签约服务。
六、抓规范,支持养老机构纳入医保定点。省医保局将严格落实国家规定,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范围,方便入住养老机构老年人就近就医,并加强医保服务行为监管,引导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员提供适宜的医疗服务。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邓博恺
联系电话:0591–87824331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105/t20210526_560186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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