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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中医(朝医)标准化项目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1-05-28 来源: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中医药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春新区卫生体育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及相关单位:

  为推动中医(朝医)标准化工作进程,按照年初工作计划,2021年度中医(朝医)标准化项目由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共同开展。现发布项目申报指南,请各级中医药管理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好中医标准化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截止时间到2021年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省中医药管理局法规与监督处寇晓伟

  省市场监督管理厅标准化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905984

  邮箱:18088611377@qq.com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5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中医(朝医)标准化项目申报指南

  

  一、研究目标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根据吉林省委省政府《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的要求,通过开展中医(朝医)标准化项目,使中医(朝医)从业人员进一步了解、参与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为制修订吉林省中医(朝医)地方标准发挥孵化作用,为完善标准化建设储备人才,进一步推动吉林省标准化工作进程,促进吉林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二、研究方向

  (一)中医药管理:互联网医院建设和管理标准,中医医疗服务质量安全标准研究。

  (二)中医诊疗技术方面:以心脑血管疾病、康复和治未病为重点,开展中医诊疗、中医护理技术规范研究,尤其是具有地方特色的诊疗技术规范。

  (三)朝医药方面:开展朝医药名词术语、疾病分类与代码等基础标准。

  (四)其他方面:政府重点工作等。

  三、申报要求

  (一)申请条件

  1.申请的项目要具备解决问题的必要性、针对性,坚持问题导向,有明确的基础、临床、管理等方面的需求;

  2.申请的项目中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需具有良好的工作和研究基础;

  3.申请的项目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开展科学有效的研究,具有可落实的标准推广实施可能。

  (二)申报单位和负责人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行政机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等单位,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应具备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包括相关的人力资源、技术条件;申报单位至少联合2家以上单位共同开展研究工作,兼顾地域分布的广泛性;

  2.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年龄不超过59周岁。

  四、申请材料及立项流程

  (一)申请材料

  1.中医(朝医)标准化项目立项申报书(任务书)(附件1);

  2.中医(朝医)标准化项目草案模板(附件2)

  (中医(朝医)标准化项目申请材料可在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官网下载,包括立项申请书和草案模板。)

  (二)立项流程

  1.申请者填写申请材料,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一式四份(均为原件),连同附件材料装订成册,由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项目申报单位公章,报送主管单位审批后统一报送纸质版及电子版。

  2.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省中医药管理局对申请材料完整性、标准需求、工作基础、起草团队组成等方面进行形式审查,确定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

  3.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从中医标准化专家库中抽取专家,以会议或通讯等方式进行立项评审,提出是否立项的意见。

  四、立项方式

  本次立项采取面向全省、公开申报、定向择优的方式进行,研究周期时间12个月,项目经费2万元,研究成果要形成中医(朝医)地方标准草案文本、编制说明。

  附件:1.中医(朝医)标准化项目立项申报书(任务书)

   2.中医(朝医)标准化项目草案模板

  


原文链接:http://jltcm.jl.gov.cn/tzgg/xgdt/202105/t20210524_80790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