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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条例》及医保物价政策培训

时间:2021-05-31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5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四医院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条例》及医保物价政策培训,并详细讲述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该院医保物价科还对医院职工进行了医保物价政策专项培训。除一线及隔离人员外,各临床、医技等全体医务人员共同参与。会议由该院医保物价科主任主持。

  《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管理条例》的出台,把医保监管真正纳入法治化轨道,确定了各方主体的职责,织密扎牢了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的笼子,防止人民群众的“救命钱”成为唐僧肉。通过对条例的培训及一些欺诈骗保真实案例的讲述,使全体参会者深刻认识到维护基金安全人人有责,更懂得了做一个知法、守法、爱法、护法医务人员的重要性。该医保物价科对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进行了培训,同时提出了日常收费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对呼市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自治区呼市两级医保政策(职工医保)进行了培训;对异地医保政策、新冠疑似和确诊医保患者结算政策及流程进行培训。

  通过本次培训,该院职工充分认识到了学习医保物价政策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了自觉学习的积极性、迫切性。

  最后,该院副院长表示,我们要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总结过去,展望未来,有条不紊,扎扎实实的把医院医保工作做好,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救命钱”,为广大老百姓提供安全、便捷、高质量的医疗服务。(王超然 供稿)


原文链接:http://wjw.nmg.gov.cn/doc/2021/05/28/3329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