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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本市开展第34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知 ( 2021-06-01)

时间:2021-06-02 来源: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索取号 发布时间 发布机构 文件编号 备注
076478684Q/2021-00127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 沪健促委〔2021〕3号

  各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市各控烟监管执法部门:

      2021年5月31日是第34个世界无烟日,本次世界无烟日的主题是“承诺戒烟·不吸游烟·共享无烟环境”。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结合《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的贯彻实施情况,现就本市开展第34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举行无烟主题活动

  本市将于5月31日举行第34个世界无烟日市级现场主题宣传活动,活动由市健康促进委员会、市卫生健康委主办,上海市健康促进中心、上海市控制吸烟协会承办。各区要围绕本次活动主题,会同同级控烟监管执法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团体和支持控烟的社会成员,在辖区市民集中活动区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无烟日现场主题宣传活动,借助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支持,为市民提供现场戒烟咨询及义诊服务,进一步宣传和推进“十月怀胎·爸爸戒烟”上海市孕产家庭公益活动。鼓励采用线下活动与线上直播相结合的形式,扩大受众覆盖面和宣传效果。

  二、组织开展无烟大众传播

  各级健康促进委员会(以下简称“健促委”)、控烟监管执法部门要依托宣传部门支持,在市和区电视台以及各类机关、医院、学校、单位的视频投放渠道和地标建筑、户外大屏幕上广泛投播控烟宣传内容;在各类社区和单位投放控烟公益海报、折页等宣传品;在政务微博、微信或有影响力的社交媒体上推送相关的宣传内容,提高公众对吸烟(包括电子烟)及二手烟危害的认识,警示烟草带来的健康风险,倡导无烟健康生活方式。

  三、开展吸烟劝导行动

  有关控烟监管执法部门和各区健促委办公室要结合《上海市民健康公约》的宣传推广,鼓励各场所行业管理部门对场所开展控烟宣传教育和吸烟劝阻活动,倡导不随处抽烟、不吸游烟,并协调相关专业机构提供所需的专业技术支持。各区健促委办公室要组织控烟志愿者对法定禁烟场所开展控烟劝导,对重点场所如公园、健身步道、地铁口、学校、幼儿园门口等区域开展“不吸游烟”主题宣传。各区健促委办公室要宣传和推广控烟热力地图的使用,在上海市健康促进志愿者总队控烟志愿者队伍下成立区级控烟志愿者分队,加强控烟社会监督和共建共治。

  四、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

  各级控烟监管执法部门要会同同级健促委办公室,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结合志愿者巡查活动以及控烟热力地图线索和12345控烟投诉重点场所暗访结果,对控烟问题突出的行业、接到投诉举报较多的场所开展集中统一执法,加强教育、督促整改、跟踪复查。特别加大对商务楼、网吧、娱乐、餐饮(特别是包房)、宾旅馆、公交站点等场所的执法检查频度和行政处罚力度,积极跟进控烟信访投诉的处理反馈。其中,5月31日至6月4日为集中执法周,要按要求加强对集中执法周的周密安排、有序组织、舆论引导和新闻报道。

  五、相关要求

  请各区在5月21日前请将区级重点主题宣传活动及地标或户外主要控烟投放计划(见附件1)报送至市健促委办公室;6月10日前请将活动工作总结(见附件2)及活动照片报送至市健促委办公室。“不吸游烟”主题核心信息及控烟宣传工具包见附件3。

  联系人:黄智勇,联系电话:23117838,电子邮箱:huangzhiyong@wsjkw.sh.gov.cn。

   

  附件:1.第34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工作计划

  2.第34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工作总结

  3.“不吸游烟”主题核心信息及控烟宣传工具包

   

  上海市健康促进委员会

  2021年5月14日

  

相关附件 附件1.第34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工作计划.docx 附件2.第34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工作总结.docx 附件3.“不吸游烟”主题核心信息及控烟宣传工具包.docx
原文链接:http://wsjkw.sh.gov.cn/agwsjkcj2/20210601/885ee3cd32aa4f25856900139b4834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