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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9年度中医药科技延期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1-06-03 来源: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吉中医药发﹝2021﹞51号

  

  各市(州)中医药管理局、长白山保护开发区中医药管理局、长春新区卫生健康局、梅河口市中医药管理局、长春中医药大学及附属医院、省中医药科学院及其他有关单位:

  按照《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5月27日,我局组织专家对2019年度中医药科技延期项目和部分提前完成研究任务的2020年度项目进行了结题验收。专家对照《任务书》预期目标、审阅材料、提问质询后,经讨论研究,确定36项课题通过结题验收(附件1)。因提交材料不符合结题标准,2项课题未通过(附件2),建议补充完善后再申请验收。3项课题已延期半年、且此次提交论文与课题不相关,仍未通过结题验收,按照《管理办法》规定给予撤项处理(附件3),负责人纳入科研诚信档案,五年内不得申报我局任何科技项目,已下拨研究经费由承担单位按拨款渠道缴回(账号见附件4)。

  

  附件:1.通过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2.未通过结题验收项目名单;

  3.取消立项资格项目名单;

  4.省中医药管理局账号。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6月1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jltcm.jl.gov.cn/tzgg/xgdt/202106/t20210602_80904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