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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开展福建省2021-2023年定向培养本科层次、高职高专层次中医医学人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18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闽卫中医函〔2021〕397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教育局、财政局、市委编办、发改委、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财政金融局、党群工作部、经济发展局,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厦门医学院、漳州卫生职业学院、三明医学科技职业学院:
  为补齐我省中医学人才短板,经研究,决定开展我省2021-2023年定向培养本科层次、高职高专层次中医医学人才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定向培养本科层次中医医学人才工作目标为2021-2023年组织省内中医学本科院校,在校本部以定向培养方式,为全省49个基本财力保障县县级医院每年培养100名左右全日制本科层次中医学类专业(含中医学、针灸推拿专业,下同)人才。
  二、定向培养高职高专层次中医医学人才工作目标为2021-2023年组织省内中医学高职高专院校,在校本部以定向培养方式,为除厦门外的全省乡镇卫生院每年培养200名左右本土化全日制高职高专层次中医学类专业毕业生。
  三、有关招生录取、培养方式、就业和毕业后教育、保障措施、工作要求等均按照《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本科层次临床医学人才工作方案》和《福建省2019-2023年定向培养西医高职高专层次医学人才工作方案》(闽卫科教〔2019〕47号)执行。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财政厅 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106/t20210618_562653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