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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省中医药管理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的通知

时间:2021-06-24 来源: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各处室:

  按照省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通知要求,我局制定了《2021年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1年6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1年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

  

  2021年省中医药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吉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关于推进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加大公开力度、增加公开深度、提高公开精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为全省中医药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工如下:

  一、健全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和工作保障。建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主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办公室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主要领导年内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重点研究政务公开的纵深发展问题。根据人员岗位变化,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重大问题处理和工作部署推进的长效协调机制。(办公室负责)

  二、做好法定公开内容的日常维护。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持续拓展细化主动公开的具体内容。主动公开吉林省中医药发展“十四五”规划,做好局机关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落实专人专责,做好法定主动公开专栏的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加强对信息发布前内容审核把关。落实好权责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等权力配置和办事服务信息的调整更新。(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三、优化依申请公开的服务体系。准确适用《条例》,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抓好《吉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贯彻落实,规范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对于申请量集中的政府信息,要认真研判,符合主动公开条件的及时公开。优化和规范内部办理流程,尽可能缩短办理时限,提高答复效率。加强业务培训和案例指导,提升答复文书规范化水平。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四、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审查、保密审查、公开前发布审查等工作机制。局机关报请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发文的,须明确相关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对缺项的原则上予上报。要将政策原文和解读稿件同步审核、同步发布。2021年底前系统清理本机关现行有效规章,并通过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五、推进政策文件精准解读。加强面向公众主动公开的政策性文件解读,加强政策解读材料的质量把控,对政策制订过程中收集到的普遍关注点和疑惑点,要有针对性地予以解答、说明。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合理选择解读形式,讲明讲透政策内涵,综合选用新闻发布会、媒体采访、政策问答、专家访谈等多种方式解读。扩大政策解读传播面,对于重要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要协调主要新闻媒体、重点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转发转载,提高政策知晓度。(各处室分别负责)

  六、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畅通群众参与中医药重大政策制订的渠道,规范做好决策预公开、邀请利益相关方列席决策会议、会议公开等工作。扩大重要中医药决策草案意见征集的覆盖度,除在局网站公示外,还要通过其他群众广泛使用的平台,收集社会公众对决策草案的意见建议。(各处室分别负责)

  七、抓好日常回应关切。做好网上留言的转办、分办、反馈、选登等工作,对收集到的问题建议进行解答和回应。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中医药人才培养、中医药科技创新、中医药监督管理、中医药文化传播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做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八、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一是围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公开,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二是强化中医药发展方面的舆情收、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针对重要舆情、媒体关切、突发事件等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三是稳步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推进局机关及所属单位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深化推进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实行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办公室负责)

  四是深化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按照“谁批准、批公开、谁实施、谁制作、谁公开”的原则,健全完善机制体制建设,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办公室牵头,各处室配合)

  五是结合上级决策部署落实、《吉林省中医药发展条例》宣贯、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考核、中医药科技立项评审、迎接建党七十周年、党史教育等年度重点工作做好信息发布。(各处室分别负责)

  九、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将《条例》列入领导干部学法内容,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认识水平。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将各项公开要求融入机关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

  十、推进政务公开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信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推动全局政务公开扎实有效地进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倾听意见,接受监督,消除误解矛盾,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服务群众,扩大中医药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分别负责)


原文链接:http://jltcm.jl.gov.cn/tzgg/xgdt/202106/t20210624_81164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