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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做好2021年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7-06 来源: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闽卫职健函〔2021〕423号

  各设区市卫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职控中心、省卫生健康监督所:
夏季高温天气可能导致从事户外作业的劳动者中暑甚至死亡,给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损害。为认真做好高温作业和高温天气作业劳动保护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早安排部署
市、县两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防暑降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本地区防暑降温工作作出专门部署和安排,确保高温安全防范的各项工作责任和措施落细落实到位。要突出重点行业、重点岗位和重点人群,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领域以及炉前工、环卫工,及快递员等新兴平台经济的岗位、农民工等人群防暑降温工作提出具体要求。要根据高温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要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户外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等场所的防暑降温工作,合理安排高温天气户外防疫工作者的作息时间,切实做好高温季节疫情防控保障工作。
二、多管齐下,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防暑降温工作的指导,督促用人单位严格落实《职业病防治法》《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大防暑降温经费投入,在高温作业场所增添必要的足够的通风或降温设备,提供足够的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切实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加强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知识的培训教育,提高自救互救能力,制定完善高温中暑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确保出现职业性中毒等异常情况时,能够及时有效处置,尤其是要提前组织高温天气作业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不适合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者,应当及时调整岗位。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要结合详细询问劳动者从业情况,认真判断体检项目,提高高温作业职业健康检查质量,如实告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体检结果。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要加强相关技术力量配备,合理安排人员、优化服务流程,及时上报职业性中暑确诊和疑似病例信息。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把高温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护设施条件,作为危害因素识别、检测、评价的必要内容。医疗机构要提高中暑患者救治能力及水平,切实降低中暑患者死亡率。
三、执法并重,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坚持“以执法保障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的监管理念,始终将防暑降温列入职业健康执法内容,加强对易发生高温中暑行业领域和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指导用人单位立即进行整改,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职业健康体检机构未依据《职业健康体检管理办法》《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 188)等法律法规卫生标准、技术规范,结合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明确用人单位应当检查的项目和周期,告知高温作业禁忌证、体检结果要依法予以处罚,导致劳动者死亡或群体性事件发生的,要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未把高温危害因素作为识别、检测、评价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四、强化宣传,普及高温防护技能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加大对高温危害及其防护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各类媒体平台,通过动漫、短视频、公益广告等通俗易懂、劳动者喜闻乐见的方式,普及防暑降温常识、急救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突出宣传重点,抓好露天户外作业等易发高温中暑行业领域劳动者的宣传教育,使他们了解高温危害、掌握高温危害的防护措施和个体防护方法,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减少因高温作业或高温天气作业造成中暑事件的发生。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106/t20210630_563853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