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法规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201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7-17 来源: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闽卫督函〔2021〕216号

答复类别:A类

施汉阳委员:
  《关于完善“健康福建”建设的建议》(202120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省卫健委高度重视健康福建行动工作,按照健康福建建设领导小组的部署,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活动,引导全省人民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不断完善健康福建建设推进协调机制,推进健康福建建设各项工作。
  一、建章立制,推动健康福建行动有效开展。为推进健康福建建设,省卫健委于2017年5月起草了《“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由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2019年7月,省卫健委牵头制定《健康福建行动实施方案》,由省政府印发全省各地。2020年7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在监测、预警、疾控机构建设、爱国卫生工作、医防协同、医疗救治、中西医防治、费用保障、物资保障等方面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促改革,提出许多具体可操作的措施,为推动健康福建行动工作提供了法律法规保障,有力保护全省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二、积极传播健康生活知识。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融媒体等各类传播媒体平台,发挥广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专业优势,传播健康科普常识,倡导和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落实个人健康责任,向群众普及有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应急避险等健康知识和技能,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三、大力做好医养结合工作。省卫健委在细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探索医养结合模式、鼓励医疗与养老机构建立医疗服务协作关系上下功夫,保障老年人能够获得适宜、综合、连续的整合型健康服务。加强老年医疗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养老机构根据不同规模和实际需求,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和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或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部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当地养老服务机构养和医对接。开展医养结合试点,打造医养结合综合体示范基地及培训基地,实现养、医、康、护一体化。
  四、加快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发展。深入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服务行动计划,建立全省统一的“健康福建”12320公众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预约挂号、健康档案查询、检验检查报告查询、家庭医生签约等便民惠民服务。全省各地普遍依托医联体、专科联盟等载体,建设面向基层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为边远地区患者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医疗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广线上预约,推进医学影像资料共享与检查结果互认,支持多种在线支付方式,优化诊疗服务流程。推进“互联网+公共卫生”应用,优化妇幼保健、免疫接种、卫生应急、职业卫生监管等服务,有效解决群众挂号难、看病难的问题。
  请您继续关心支持卫生健康工作。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吴文先
  联系电话:0591-87873225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107/t20210716_565031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