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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2004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7-17 来源: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闽卫督函〔2021〕203号

  答复类别:A类

  张喜奎委员:
《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医毕业后教育的建议》(2021200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师承培训
中医药师承教育是独具特色、符合中医药人才成长和学术传承规律的教育模式,是中医药人才培养的重要途径。国家发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支持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专业技术人员带徒授业,传授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培养中医药人才。2020年,省委、省政府印发《福建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要求做好名老中医学术经验、老药工技艺传承。为加强中医药师承教育管理,承担全国、省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的指导老师和继承人均有获得财政专项补助,通过结业考核的继承人,颁发出师证书,同时对指导老师颁发荣誉证书。继承人在继承学习期间,符合《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者,可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出师证书、符合《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者,可优先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下一步,省卫健委将积极推动出台《福建省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措施》,从政策上进一步引导和加强培养中医药师承传承人。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医师承定期培训
省卫健委定期组织中医药师承培训,每年统一开设中医药四大经典培训班、师带徒培训班,聘请全国、省级名老中医讲授学术经验,经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学分证书。通过“跟名师、读经典、做临床”,每3年左右开展国家、省级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现已培养全国、省级优秀中医临床人才101人,确定9批171人次国家和省级师承工作指导老师、298名继承人。遴选270名基层老中医药专家,采用师带徒形式培养581名在县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中从事中医临床工作的人员。建设起一支高水平的中医临床队伍。
下一步,省卫健委将继续开展福建省第四批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继承工作和第二批基层老中医药专家师承带徒工作,以3年为周期开展定期中医师承培训。
三、关于定期派名老中医到基层坐诊带教
为进一步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十三五”期间,我省实施《福建省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加大对基层中医药事业的政策、资金等方面的支持力度。截至目前,已累计投入1.4亿元支持889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开展基层中医馆建设,覆盖率已达80%,其中厦门、三明基层中医馆覆盖率已达100%。2019-2020年,安排16所三级中医医院对口支援36所县级中医医院,每年派驻113人,每人派驻时间不少于半年,帮助县级中医院提升医院管理和医疗水平。开展闽赣合作,在全省基层培训推广43项中医药适宜技术。
下一步,省卫健委将认真贯彻落实《福建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定期派名老中医到基层坐诊带教,持续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林颖欣
联系电话:0591-87821363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107/t20210716_565022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