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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20212089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1-07-17 来源:福建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闽卫督函〔2021〕198号

  答复类别:B类

  郑季武委员:
《关于加大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提高民众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的建议》(2021208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卫健委工作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扎实推进健康福建建设,注重加强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坚决打好疫情防控福建战役,全力守护好全省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2020年3月7日,我省成为全国第三个新冠肺炎住院患者清零的省份,截至2021年7月7日,已连续497天无新增本土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
一是充分发挥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科普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疫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普知识,积极引导公众科学防疫,及时开通新冠肺炎防控网络科普资源共享库,收集整理300多种各类科普资料供全省各地下载推广使用,快速设计制作各类新冠肺炎防控的电子宣传材料模板,供基层下载印刷。开发制作多部疫情防控科普动漫短片,在福州4000部公交车、地铁1号线和1500部楼宇电梯电视上连续滚动展播。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省卫健系统在各种媒体刊发公共卫生知识和健康科普宣传等20万余篇(条),发放宣传折页4679万余张(份),通过福建移动、联通、电信等运营商,累计发送新冠肺炎防控健康提示和公共卫生科普知识短信10亿多条。
二是积极推进心理健康服务。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省卫健委及时成立由21名心理、精神医学专家组成的省级应对疫情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指导组,加强对全省各地应对疫情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指导。省精神卫生中心设立24小时免费心理援助专线,开通2个坐席,为全省公众提供免费心理服务,各设区市至少开通一条24小时心理援助热线,并向社会公布,为广大受疫情影响的群众提供专业心理咨询与指导。截至2020年底,全省累计接听疫情相关咨询电话3万次。注重加强心理危机干预和援助队伍建设,目前我省已建立2支省级、9支市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及时对高危人群开展心理危机干预、疏导等服务,在闽清“尼伯特”台风、泉州市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仓山民房倒塌“216事件”等突发事件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0年全省普通人群心理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为67.97%,其中城市知晓率为71.00%;农村知晓率为61.25%,提前完成《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指标。
三是深入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2020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健康福建行动实施方案》《健康福建行动监测考核方案》,将健康知识普及行动列为16项重点任务首位,并将主要健康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绩效考核指标。同时,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县、文明城市创建的考核内容之中,制定相应绩效评价体系,对相关单位及其责任人进行考核,推动部门齐抓共管。积极推进健康促进县(区)建设,以及医院、学校、企业、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健康促进工作。2020年福建省居民健康水平达到23.75%,高出全国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提前一年实现《“健康福建2030”行动规划》提出的“截至2020年全省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0%”目标。目前,全省共创建国家级健康促进县(区)16个,已通过考核8家;国家级健康促进医院146家,已通过考核86家;国家级无烟医疗卫生单位72家;戒烟门诊服务19家。
四是着力打造共享健康科普平台。依托移动端和电视端打造共享健康科普视频库。在移动端健康科普视频库方面,在“健康福建”及全省所有医疗卫生机构的官方微信设置“科普视频”栏目,目前该库已拥有包括公共卫生、健康科普等优质视频721个。在电视端方面,在福建广电网络高清互动云电视、福建电信IPTV天翼高清等主流互动电视平台上设置二级栏目,实现对我省主流互动电视平台全覆盖,目前上线优质健康科普视频281个。不断充实健康教育资源共享平台,目前纳入福建省健康教育资源库编码的资源已达1.5万多个、1000多G,累计分享1万多篇文章,内容涉及常见病防治、慢病防治、妇幼保健、传染病、中医保健、营养健康、食品健康、健康生活方式等知识,资源种类包括宣传片、广告片、展板、海报、折页、广播、画册等健康教育工作常用宣传种类。目前关注健康界社区平台人数有11万多人,访问量达2160多万人次,受到全省基层广大健康教育骨干和医务工作者的好评,实现资源共建共享良性循环。
五是全面推进全人群健康传播。每年依托中央、省、市近20家报社、电视台和电台等传统媒体和各级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开展健康信息发布和伪科普辟谣工作,向公众宣传健康科普知识,引导公众树立健康理念,倡导健康生活方式。连续3年在福建省电视台综合频道开设的“每日健康提示”栏目播放各种公共卫生知识和健康科普内容,深受群众喜爱。开发利用网络、手机短信、车载电视、电台、楼宇电梯电视、平面广告等,针对不同人群全方位地开展公共卫生和健康知识传播。以各种纪念日为契机举办各类卫生健康宣传咨询义诊活动,现场发放小折页、小册子以及报纸等宣传材料。注重加强农村重点地区和青少年、老年人、文化程度较低者、农村贫困户等重点人群以及慢性病防治、科学就医等重点领域的健康教育促进工作。目前,我省已有8个重点扶贫县开展全人群健康素养监测和干预活动。
下一步,我委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积极吸纳您的建议,紧贴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和当前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全力推进健康福建建设,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加快补齐公共卫生知识宣传、健康科普和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短板,持续提升公众健康素养水平和自我防护能力,不断增进群众健康福祉。
一是深入实施健康福建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健康福建2030”规划纲要》《健康福建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由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健康福建行动推进机制,推动各地各部门完善国民健康促进政策,促进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建立健全“政府领导、部门协作、技术支撑、群众参与”多部门合作的公共卫生宣传教育和健康教育促进工作机制,加大“健康教育”“环境与健康”“营养与健康”“食品与健康”“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知识教育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倡导健康理念,营造人人关注健康、人人参与健康促进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持续提升民众公共卫生素质。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着力改善人居环境,有效防控传染病和慢性病,推进实施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倡导和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养成健康生活方式,促进预防控制重大疾病,织牢公共卫生防护网。加强《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民众知法守法意识,增强民众的责任感,引导大家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和履行各项防控义务。充分利用各种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等阵地,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和健康科普等知识宣传,不断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持续增强公众公共卫生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充分发挥卫生健康部门和疾控中心等官方网站作用,每日定时更新疫情防控基本情况、防控动态、重要政策解读、公共卫生和健康科普知识等信息,积极引导公众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是持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继续开展中央补助地方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推进实施机关、学校、社区、企业等重点场所及重点人群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健康知识进万家试点工作和健康知识进万家暨健康八闽行、健康社区行等系列义诊宣教活动,深入城乡社区,普及健康知识,传播健康理念,培养健康自觉,促进家庭和个人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全力打造健康科普传播平台,创新形式与内容,充实完善健康教育网络资源库。依托中央、省、市多家报社、电视台和电台等传统媒体,以及各级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大力传播健康相关知识,开展伪科普的辟谣和卫生政策发布工作,向公众宣传健康科普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医学会各专科分会专业优势,加强健康教育专业人才的培养,组建全省健康科普讲师团,提供科普授课目录及内容,为全省基层、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学校提供全方位的健康科普服务,并通过各级医疗卫生部门定期推荐,逐年增加科普讲师团人数,推进优质健康科普服务惠及全省所有人群。
四是积极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继续将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内容纳入各设区市有关部门综治考核项目,细化工作任务和指标,推动完善社会心理服务体系。依托省、市精神卫生中心,积极开展精神疾病防治知识宣传活动,推进心理健康进学校、社区、党校等,大力普及防治知识,不断提高群众对精神卫生法及精神疾病防治知识知晓率。鼓励各地加强应对危机意识教育,通过举办专题讲座、主题研讨会等形式,提高公众应对危机的心理素质和化解危机的能力。支持各地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干预等课程,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水平心理危机干预能力。进一步加强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指导,持续加强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建设,提升各级心理危机干预队伍能力素质,并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充分发挥各级心理援助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指导组作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专家指导组成员,进一步完善各级心理援助热线网络,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组织心理援助和危机干预专家24小时免费为公众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指导和援助服务,及时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应急处置,有效缓解危机事件引发的强烈恐惧、焦虑和抑郁的情绪,帮助民众获得心理上的安全感,恢复心理的平衡状态,避免因心理失衡引起的伤害性行为。
五是提升医疗机构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要求,目前我省所有精神病专科医院均开设心理门诊,50%的县(市、区)至少一家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精神科或心理门诊。截至2020年,我省完成精神科转岗培训医师240人,其中199人已开始在基层提供精神心理方面的服务。下一步,我省将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开展精神卫生相关专业培训,积极鼓励各地市根据辖区内实际情况,依托精神卫生中心及市级精神卫生专科机构,组织对精神专科医院、疾控中心及基层医疗机构从事心理健康服务人员开展针对性和实效性的专业培训,进一步提升各地精神心理干预综合实践能力。
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领导署名:黄如欣
联 系 人:邱文军
联系电话:0591–87801807

  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7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wjw.fujian.gov.cn/xxgk/fgwj/zxwj/202107/t20210716_565010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