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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8-07 来源: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辽卫办发〔2021〕115号 

  各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按照我委工作安排,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工作将于2021年8月-10月开展。为做好本年度基地评估工作,现将《2021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1年7月30日 

   

  2021年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方案

    按照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工作部署,辽宁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工作将于2021年8月正式启动,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负责具体组织本年度住培基地评估工作。为做好本年度基地评估工作,现制定评估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估的目的与依据

    为落实《关于建立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指导意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办法(试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认定标准(试行)》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等相关配套文件,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部署的“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为维护人民健康提供人才保障”要求,通过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工作,强化我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提升医学人才培训质量,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目的。

    二、评估原则

    遵循“严、准、细、狠、廉、快”的原则。

    (一)严:严格标准,严格要求,严格检查;

    (二)准:瞄准短板,查准问题,改进工作;

    (三)细:周密安排,细致工作,结果真实;

    (四)狠:敢于亮牌,警示一批,触动一切;

    (五)廉:遵规守纪,廉洁自律,公平公正;

    (六)快:快速反应,快速调查,快速通报。

    三、评估范围和内容

    (一)受评培训基地和专业

    对全省住培基地实施全覆盖评估检查,同时选取培训基地及协同单位中部分专业基地进行评估。

    (二)评估指标体系

    1.住培基地评估指标采用中国医师协会印发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估指标(2021年修订版)》。 

    2.专业基地评估指标采用中国医师协会印发的该专业基地评估指标。

    3.严格按照评估指标要求进行打分,评定结论分为合格、基本合格、限期整改、停止招收四个等级,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1)合格:评估分值≥85分,且核心指标达标数≥15个; 

    (2)基本合格:75分≤评估分值<85分,且核心指标达标数≥12个; 

    (3)限期整改:65分≤评估分值<75分,或8个<核心指标达标数≤12个; 

    (4)停止招收:评估分值<65分,或核心指标达标数≤8个。 

    (三)评估结果运用

    1.对于评估结果为“基本合格”的培训基地、专业基地,2022年住院医师招收计划调减至2021年度实际招收数额的75%。 

    2.对于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培训基地、专业基地,将在评估结束后第3个月、第6个月进行复评,复评结果达到基本合格的,2022住院医师招收计划调减至2021年度实际招收数额的50%,复评仍达不到基本合格的,停止招收。 

    3.对于评估结果为“停止招收”的培训基地、专业基地,整改自评达到合格标准的,可申请复评,复评达到合格标准的,恢复招生。

    四、评估专家

    (一)评估组组成

    每个评估专家组包括组长1名(熟悉住培工作政策和要求的领导或专家担任)、副组长1名(从事住培管理的专职干部担任)、专业组专家若干名(评估专家库中抽调)、联络员1名(自住培基地中抽调)。 

    (二)评估组分工与职责

    1. 组长、副组长

    负责本组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结果汇总,并承担管理专家职责。

    (1)负责召开本组专家组成员会议,明确分工和实施流程,经过专家组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后,提出评估结论和建议。 

    (2)承担管理专家职责:按照基地管理评估指标体系开展实地评估、查阅基地相关教学档案、文件资料等。 

    (3)代表专家组向培训基地反馈评估意见(见附件3),并认真听取培训基地对实地评估意见的反馈。不当场反馈评估成绩。 

    (4)组织撰写评估报告,包括评估过程、评估结论与建议,并对实地评估结论、建议以及反馈意见的准确性全面负责,提交给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2. 专业组专家

    负责专业基地的现场评估。

    (1)根据专业基地评估指标要求,分别对指导教师和住院医师进行抽查考核。临床带教老师考核内容:教学查房(准备至少3个,现场抽选1个)(30-45min),病历书写指导(15-20min),学员临床操作技能指导(10-15min)。 

    (2)严格按照评估指标打分,检查专业基地日常教学活动开展情况、记录是否全面真实,向组长汇报临床基地评估结果与建议。 

    3. 联络员

    联络员是评估组工作人员,在评估组组长领导下,协调本组专家开展评估工作,如遇突发情况或无法解决的问题,须立即向省卫生健康服务中心汇报,不得擅自处理。

    (1)认真做好评估的行程安排,提前2个工作日与各被评基地联系,确保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2)负责购买车票,联系住宿及费用结算报销,严格按照差旅标准执行,认真做好评估专家的生活保障。 

    (3)协助组长工作,如评估时查阅相关资料、访谈记录,评估结果汇总,记录与填报,提交本组评估工作报告,并负责收集评估专家的评估材料存档,填写评估结果汇总表(见附件4)。 

    (4)及时报道本组评估动态与感人事迹等。  

    (5)负责填写并提交专家评估劳务费表纸质及电子版(见附件5)。 

    五、评估程序

    (一)评估日程安排

    评估时间:2021年8月-10月,具体评估安排由各评估组确定。其中,每家被评住培基地评估工作时间不少于2天。 

    (二)评估前准备

    1.确定评估专家组成员及评估任务。

    2.开展评估前专家培训,统一评估指标及标准,明确评估任务及纪律要求等

    (三)评估流程及具体步骤

    1.组长介绍专家、评估内容和有关要求

    2.医院介绍住培工作开展情况 

  

    3.分组评估

    (1)管理组 

    查阅资料;实地查看临床技能中心、图书馆、住院医师宿舍等;个别访谈(如有特殊问题可开展)。

    (2)专业组 

    听取专业基地汇报、教学查房、病历书写、技能操作、个别访谈。

    4.汇总评估情况

    (1)对照评估指标评分; 

    (2)形成书面评估反馈意见(概括好的方面,重点填写存在问题和整改建议) 

    5.向受评单位反馈意见

    (四)回收材料

    1.评估打分表;

    2.评估反馈意见;

    3.专家身份证复印件1份(正面)。 

    六、相关要求

    (一)对受评单位的所有信息保密,不得将评估结果和评估内容向评估组以外的人员传播。

    (二) 现场不公布评估结果,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提出。

    (三) 严格执行廉洁有关规定。


原文链接:http://wsjk.ln.gov.cn/wst_wjgg/202108/t20210803_42249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