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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深圳街185号执业地点增设诊疗科目的批复

时间:2022-01-21 来源: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吉中医药函〔2022〕1号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你院关于长春市深圳街2号执业地点增设诊疗科目的申请收悉,经专家现场审核评估及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经审核,同意你院由工农大路1478号执业地点迁移330张编制床位至深圳街185号执业地点。

  二、长春市深圳街185号执业地点增设诊疗科目为:

  (一)门诊诊疗科目

  呼吸内科专业;消化内科专业;神经内科专业;心血管内科专业;血液内科专业;肾病学专业;内分泌专业;免疫学专业;变态反应专业;老年病专业/儿科;小儿呼吸专业/儿童保健科:儿童康复专业/眼科/耳鼻咽喉科;耳科专业;鼻科专业;咽喉科专业/肿瘤科/急诊医学科/医学影像科;脑电及脑血流图诊断专业;神经肌肉电图专业/中医科;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产科专业;儿科专业;皮肤科专业;眼科专业;耳鼻咽喉科专业;肿瘤科专业;骨伤科专业;老年病科专业;针灸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

  (二)住院疗区诊疗科目

  儿科;小儿呼吸专业/中医科;儿科专业;内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

  三、要求你单位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加强院区管理,做好人员培训,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四、请你院在本批复印发之日起七个工作日持《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到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注册手续。

  特此批复。

  

  

  吉林省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1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jltcm.jl.gov.cn/tzgg/xgdt/202201/t20220121_8382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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