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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河南省2021年度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评审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2-02-19 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

  豫卫疾控函〔2022〕1号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各省直管县(市)卫生健康委,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健康中原行动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有关要求,我委组织专家对我省2015年、2016年命名的河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以及新申报的县(市、区)进行了考察。现将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国家级示范区复审申报情况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关于开展第三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第三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全部通过复审,被重新确认为“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附件)。

  二、省级示范区建设管理情况

  (一)2015年、2016年命名示范区复审工作情况

  我省待复审的2015年、2016年省级示范区分别有1个、9个。经查验相关资料,其中许昌市禹州市,郑州市惠济区,焦作市修武县,周口市项城市,三门峡市卢氏县、灵宝市,洛阳市栾川县等7个县(市、区)工作落实较好,根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管理办法》,重新命名为“河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二)2021年新申报示范区评审情况

  2021年度申报省级示范区的安阳市北关区、安阳县,郑州市金水区,洛阳市宜阳县,濮阳市台前县,平顶山市叶县,周口市淮阳区、沈丘县均达到省级示范区标准,命名为“2021年河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希望各被命名县(市、区)加强对示范区建设标准和相关工作规范的学习和理解,提升专业技术指导水平,科学、规范地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工作。加强示范区建设办公室综合协调能力,强化各成员单位紧密协作,持续加强和规范各项工作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加强动态管理,开展示范区建设效果评估,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防控机制。

  附件:1.关于公布第三批国家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审结果的通知

  2.2021年度河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名单

  2022年1月24日

2021年度河南省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名单.doc


原文链接:http://wsjkw.henan.gov.cn/2022/01-26/23888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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