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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 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22-07-07 来源: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

  各市卫生健康委、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总工会,省疾控中心、委执法监察局、省第一康复医院、省第二康复医院、省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各有关中央驻鲁企业、省管企业: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5部门《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总工会确定联合组织开展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二、活动时间

  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

  三、活动内容

  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今年宣传周活动以线上活动为主、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原则上不举办大规模的线下活动。各市各单位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要紧密结合实际,主要开展以下宣传周活动。

  (一)紧紧围绕《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主题开展宣传活动。各市各单位要通过举办成果发布会、视频展播、图文展览、主题宣讲等方式,回顾总结《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年以来职业健康事业所取得的优异成绩,特别是要突出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对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的关心和关怀,切实增强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围绕贯彻实施《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山东省“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开展宣传活动。各市各单位要围绕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做好宣传解读工作,通过专题讲座、视频讲解、印发宣传图册等方式,与宣传推广“健康企业”建设经验和“职业健康达人”典型事例相结合,解读新形势下职业健康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有效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党委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显著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进一步提高劳动者健康水平。

  (三)围绕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开展宣传活动。各市各单位要组织有关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机构和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重点职业人群职业健康科普活动,努力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要围绕加强企业疫情防控和推进职业健康重点工作,有的放矢地开展线上培训、专家访谈、网络公开课等活动,大力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四)围绕本部门和单位职责开展宣传活动。各市卫生健康、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保、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要利用本系统宣传阵地和工作优势,充分发挥“报、网、端、微、屏、播”等媒介平台作用,广泛宣传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职业病诊断鉴定和救治康复、职业病人救助保障等法规标准和政策措施,广泛宣传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和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努力为全方位、全周期保障职业人群身心健康奠定坚实基础。

  (五)开展职业健康“六进”活动。持续开展职业健康“进企业、进医院、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地”,结合“职业健康百名专家千场科普讲座”活动,通过线上咨询、网络公开课、视频讲座等方式,向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防治责任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

  (六)收听收看宣传周专题节目。宣传周期间,省卫生健康委策划制作一期职业病防治访谈节目,于4月24日在山东电视台农科频道《名医话健康》栏目播出。4月初,全国产业工人学习社区“工会教你职业健康防护”直播月活动正式启动,活动邀请国内多位著名的职业健康领域专家,就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及防护措施、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治与康复、职工个体防护等问题在线授课并答疑释惑。各市各单位要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收听收看。

  四、有关要求

  (一)各市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活动方案,认真抓好组织实施。中央驻鲁企业和省管企业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20周年以来职业健康工作成效为重点,结合本行业、本单位特点大力开展宣传活动。

  (二)各市各单位要利用新媒体矩阵作用,策划开展群众参与度高、传播效果好的线上宣传活动;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大力宣传典型经验和重要举措;要积极发动各行业劳动者参与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健康企业”和“职业健康达人”的榜样作用,形成人人关注职业健康,争做“职业健康达人”的浓厚氛围。

  (三)各市各单位要从活动效果、宣传报道、取得经验及存在问题等方面认真梳理,及时整理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于5月8日前将活动总结分别报送省有关主管部门。

  省卫生健康委联系人:车铭 孙明霞

  电  话:(0531)51766276  51766278

  邮  箱:sdzyjk@shandong.cn

   

  附件:1.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

  2.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3.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海报

  4.“工会教你职业健康防护”直播月活动观看方法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总工会

                                     2022年4月20日

  


原文链接:http://wsjkw.shandong.gov.cn/zwgk/fdzdgknr/tzwj/202204/t20220420_39043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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