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医药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时间:2022-07-07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作者:佚名 []

  为持续加强中医药重点工作、先进典型人物和事迹在中央、自治区级主流媒体的宣传力度,提升中医药惠民政策措施知晓率,普及中医药健康养生知识,及时收集掌握中医药舆情和群众关注的热点话题,稳步提升中医药文化传播、中医药新闻宣传和舆论监测工作,着力扩大全区中医药壮瑶医药工作影响力,营造中医药振兴发展良好氛围。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采〔2007〕5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关于编制自治区本级2021-2023年部门中期财政规划和2021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桂财预〔2020〕94号)等文件精神,自治区中医药局已组织专家论证,拟对2022年中医药文化传播、新闻宣传和舆论监测项目120万元实行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与新华社广西分社、人民日报、《中国中医药报》社、中新社广西分社、广西日报、广西广播电视台、广西广播电台综合广播等七家媒体合作,现对采购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25—2022年5月3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邮寄或直送至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邮件以邮戳为准,邮政编码:530021;直送的以送达日期为准)。联系地址:南宁市桃源路35号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

  联系人及电话:自治区中医药局办公室黄恋清,0771-2448582。

  

  

  附件2022年中医药文化传播、新闻宣传和舆论监测合作机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项目信息.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2年5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zyyj.gxzf.gov.cn/xwdt/gxgg/t11939082.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